《民国名家史学典藏文库:中国娼妓史》:
时代之区分 史事变迁,具有因果,前后一贯,有如长河之回环曲折,首尾衔接;又如四时运行,渐而无迹。夫人类生活习惯,无骤变之迹,亦无骤变之理,此殆历史家主要之原理。故以连续史实,勉强画而为几个时代。其无当于理也似甚明。梁任公有言:“孟子尝标举知人论世之议,论世者何?以今语释之,观察时代之背景是也。人类于横的方面为社会生活,于纵的方面为时代生活。苟离却社会与时代,而凭空以观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之思想动作,则必多有不可解者。未了解而轻下批评,未有不错误也。” 依任公的话,人类与历史固有关系,人类与时代社会关系则尤为密切。盖历史本以记录人类继续活动之体相,人类活动往往能转移时代,而历史生变化了。社会变迁,生活改观,亦能影响于人类之活动,而历史又生变化了。吾国娼妓团体,在历史上变迁当然受环境上文化、政治、经济、种族诸种改革之影响,换句话说,就是不能不受“时代生活”“社会生活”之支配。兹综合其最重要趋势,区分为五个时期,并非有天然之鸿沟,亦无碍于历史继续之性质,为便于编者及阅者研究顺利而已。
第一期由殷代成汤至纣亡国(西历纪元前1783— 纪元前 1123),凡六百四十四年,为巫娼时代(一称为宗教卖淫时代)。
欧洲古代巴比伦、埃及诸国及东方日本、印度,社会蒙昧时期,俱经过巫娼一阶级。现在拿吾国古初记载考据起来,殷代巫风最盛,确有“宗教卖淫”事实及“巫娼”遗迹。故以这个时期为吾国娼妓史的开头。
第二期由西周起至东汉灭亡止(西历纪元前1122 —纪元后 219年)凡一千三百三十年,为奴隶娼妓及官娼发生时代。纪元前四世纪雅典城户口统计,自由平民有二万一千人,外国侨民有一万人,奴隶有四十万人。罗马全盛时征服各地,俘虏敌方十数万人以归,悉卖为奴隶。罗马法且认奴隶为合法。而希腊罗马娼妓,都是奴隶组成的。我们现在研究甲骨文及周金文,知道吾国奴隶制萌芽于殷而大盛于西周,故奴隶娼妓,以西周为鼻祖。其后管子“女闾”,汉武“营妓”,所有娼妓,仍然是奴隶,就是照西周法子扩而大之。唐宋以后的“官妓”、“营妓” ,也都是照样办理,如法炮制,不过变本加厉罢了。
第三期由三国起历南北朝至隋亡止(纪元后220— 617年止),凡四百三十五年,为“家妓”及“奴隶娼妓” 骈进时代。
娼妓本是奴隶出身,看了吾国过去历史,官奴隶极盛变为官妓,私奴隶极盛变为家妓或私娼,已成不可磨灭的定例。
秦汉之间 “私奴隶”逐渐发达,魏晋南北朝时“家妓”乃臻空前盛况。一方面汉代“营妓”制度,南北朝时仍然沿袭未改。做营妓的人,当然都是奴隶。尤奇怪的,“男娼”在这个时代的盛况,亦与 “家妓”并驾齐驱。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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