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就这几招:单位负责人查账实战步步通》:
任何一个经营实体,其生产或经营范围是相对稳定的,尽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经济实体的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或变化,但也是有其限度的。
如果会计资料中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超出了该单位和所涉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业务范围,则可将其视为奇异往来单位。如在检查某屠宰厂会计资料时,发现一张购进生猪的发货票,而其上所盖公章却是某吉普车制造厂(销货单位)。
发生业务往来的双方,需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两个单位或部门,如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或某单位内部两个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发生业务往来。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为了转移资金,对虚设单位或其他没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发生虚假拨款或投资的方式来制造会计弊端,达到上述非法目的。
单位负责人应分析以双方是否确实存在业务往来关系来确定其是否表现为奇异的往来单位单位负责人应检查分析与被查单位发生结算业务的客户是否确实存在,有无虚设客户的情况。
检查分析发生的结算业务是否存在挂账时间较长且金额较大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与一般不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发生了业务往来,形成了结算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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