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潮涌:从环保产业发源地到集群的四十年(1976-2016)》:
众所周知的是,1958年7月,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诞生后,人民公社的浪潮很快席卷全国,并逐步有了一套完整、严格的管理制度。高塍乡于1959年成立人民公社,随后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吃公共食堂……这种制度如今被公认为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它将全国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农业效率极其低下,“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弊端显露无遗,不过广大农村的老百姓仍然在这种制度下艰难地度过许多年。
曾先后在当地漕西村和乡政府工作过的吕伯明回忆,作为公社社员,如果不是生病的话,一年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劳作,只有如此才能赚到养家糊口的工分。一个成年劳动力在田里劳动一整天可以赚到10个工分,这10个工分折合成工资约有四五毛钱,大约可以买到半斤鱼或半斤肉。在收成不好的年景,农民即便终年辛勤劳作,一家人还有可能饿肚子。可以这么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改变命运的愿望要远比城市居民来得强烈。
在人民公社时期生产效率不高的情况下,养活大量人口是个普遍难题。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生的那批人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进入劳动年龄时,农村就开始出现窝工现象。此后劳动力增长的速度逐年上升,年工分量猛涨起来。而同期粮食产量的增长却越来越少。到1970年前后,平均亩产显示出已达到极限时的起伏波动。这时农村已不是一般的窝工,而是由于劳动力的剩余,农民开始抢工分了。在当时,假定现有的劳动生产率不提高,现有的粮食产量不降低,全县可以有多少剩余劳动力?当时的计算结果是在1/3到一半之间。如此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是一股无法长期压抑下去的力量,一旦有了某种条件,它就会冲出来解放自己。正如有人指出,办社队工业是“逼上梁山”,是将压力化为动力。
人多地少只是一股内在的动力,农工相辅的实现还需要外在因素的触发。社队工业兴起的外在因素就是“文化大革命”这一特定的社会条件。十年动乱,全国遭劫难,然而,在苏南的农村,在一定意义上却可以说是“因祸得福”。社队工业正在这时狭处逢生,发展了起来,所以有人说社队工业是“乱世出英雄”。大城市里动刀动枪地打派仗,干部、知识青年下放插队这两件使城里人或许到现在还要做噩梦的事情,从另一面来看,却成了农村小型工业兴起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改变命运的愿望人人都会有,但是机遇却不可能从天而降。
给高塍人带来好运的那个人叫姜达君,一个上世纪50年代从村里走出的大学生。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