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问题。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既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赋予金融系统的责任和使命。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县域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既是农村经济改革的焦点,也是整个金融制度改革的重点。普惠金融重点在农村,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竞争性、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我国县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指农信社、农村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他们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运行及相关改革到现在已经有多年,那么,其经营绩效与社会绩效到底如何?是否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以及涉农贷款比例?能否有效解决农村金融的需求?能否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区域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差异究竟如何?各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组织、产品、服务、模式、制度等创新与效果到底如何?
针对上述的一系列问题,尽管目前已有一些研究,但是尚存在一些不足。一,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分析上,现有研究并没有结合市场集中度与市场竞争度以综合分析农村信贷市场的竞争情况:二,没有将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纳入分析框架进行整体研究:三,现有研究一般注重农村金融的宏观层面,忽略了县域之间农村金融市场的差异性和区域性特征:四,有关农村金融机构绩效研究,大都是经营绩效方面的,较少涉及社会绩效的探讨。五,国内外有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的案例与经验没有系统性总结。这些研究的不足对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相关政策的制定会产生偏差。
与已有研究不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与双重绩效研究》首先对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创新背景、制度以及创新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其次以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的SCP研究范式为基础,以浙江为例着重分析各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结构与其经营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关系,揭示各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绩效差异以及区域差异;再次对国内外特别是浙江不同类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创新案例与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最后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的方向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相关建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与双重绩效研究》选择以浙江为例进行实证与案例研究的原因是浙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速度较快,而且国务院把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选在浙江温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选在浙江台州,农村金融改革试点选在浙江丽水,因此,以浙江为例进行研究具有代表性与借鉴意义。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与双重绩效研究》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等相结合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调查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与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浙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结构与绩效及风险管理等进行了研究,对不同类型浙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相关创新进行了系统总结。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与双重绩效研究》的研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与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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