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湾的鞭子手》:
约翰·科恩·赖利,也就是帽子杰克,是一个来自盗贼王朝的很有进取心的小青年。他父亲和祖父在泰伯恩遭了绞刑。比令斯盖特的那些小酒馆是他们之前常去的地方。对那些穷困潦倒者来说,他们就像花花公子。即便身着地位比他们高的人穿的华服丽饰,赖利一家人也因为钱包里叮当作响的钱币,显得褴褛不堪。如果仔细看,你就会觉得,他们的目光贼溜溜的,而那偷偷摸摸的样子后面,似乎藏着一头凶猛的野兽。
帽子杰克从小就挺能迷惑那些清白无辜者,让他们信任他。他相貌英俊,声音暖人,充满活力,那双柔和而传情的眼睛,总能让最谨慎的人也放下戒备,凡是认识帽子杰克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扒手。他眼明手快,能从喝醉酒的人那儿,轻易地把东西扒来,这也是因为杰克在他所生活的那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没有一个朋友所致。
杰克没有多少可取之处,但是他很爱母亲和姐姐塞西莉,也很忠诚于她们。杰克过着一种双重生活。
对他母亲来说,他是个跑腿的,在罗伊斯经营保险生意的咖啡屋里工作,是个地位不那么重要的人。她还以为,正是因为杰克的这份工作,才保证了自己家庭的生活质量。他们一家人住在针线大街附近,还雇了一个女佣。伊丽莎白·赖利把儿子养大,是想让他有更好的出路。她来自约克郡,家里是诚实不欺的自耕农背景,虽然丈夫通过盗窃获得的收入飘忽不定,但她还是紧紧巴巴地过日子,让他得以接受教育。
丈夫的世界对她来说是陌生而充满敌意的,但爱子之心和养育孩子的需要,也逼使她钻入了伦敦的一条条小巷。她很早就让儿子答应她,今后别再继承家庭的盗窃传统。父亲被绞死之时,杰克还是个小孩子。他当时义正辞严地向母亲保证,他一定会找一份正当的工作。她信以为真。杰克爱他的母亲,很小就保护她,不让她挨经常喝得醉醺醺的父亲的打,但父亲一直不停地打她,直到最后被判罪并被绞死。
杰克除了他的个人魅力之外,还有一个长处,那就是他对一切都无所畏惧,从来不会以理智来压制自己的勇气,在有些人眼里,这被称之为愚蠢或残忍。
在母亲那儿,他很会耍花招,拥护童年时她灌输给他的价值观。如果冬雨来临,受害者不多,他的“捡拾”量剧减时,这招就不管用了。债主和房东上门要债时,他的另一面就浮出水面了,每到这时候,他就得多跑几趟当铺抵押还债。母亲从不怀疑他的工作。他唯一露馅的地方,就是他夜晚外出不归,但她想必觉得,一个常在社交场合抛头露面的人,生活就是这样的。
杰克扒得一大笔钱后,总会一路来到“象脚”,这是一家盗贼、妓女、拉皮条的人和姘妇出没的下等酒馆。很快,杰克就成了盗贼王子。运气不佳者喜欢傻乎乎地听他吹牛,为的是能够领赏一杯啤酒。杰克把手伸进一位银匠师的马裤、扒走了十八个金币的那天,在“象脚”搞了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狂欢。
“杰克,再跟我们讲讲,你是怎么弄到那么大的一个黑皮夹子的?”一个干瘪老太婆像猫打着呼噜地说。
杰克站起身来——他比大多数人都高,有五英尺八英寸高——鼓起胸脯说:“最近运气不好啊,老是下雨,大多数目标都待在家里不肯出来。整整两天,我被淋得全身湿透、浑身发抖,都看不见一个客户。
然后终于出彩虹了,我知道,我就知道,我会在彩虹的尽头找到那桶金。”杰克花钱买的酒开始让地下室那些人的舌头活泛起来,人们开始抢他讲故事的风头。
“闭嘴,你们这些老婊子。听杰克讲下去,”一个呼哧呼哧喘着气的声音叫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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