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传奇》选择了唐宋传奇中的《柳毅传》、《聂隐娘》、《离魂记》、《李娃传》、《红线》等25篇作品,将其改写为白话文。这些故事的思想性艺术性都很强,久为人民所喜爱。例如《柳毅传》讲述了书生柳毅义救龙女,最后龙女报恩两人结为夫妇的故事,生动展现了柳毅见义勇为、不畏强暴的高尚品德。《聂隐娘》讲述了聂隐娘得异人传授剑术,与暗杀刘昌裔的刺客多番比拼的故事,表明了当时人们期望有剑仙剑客为社会除暴安良、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离魂记》则讲述了倩娘勇敢地反抗封建包办婚姻,与意中人王宙终成眷属的故事,反映了青年男女追求婚姻自由的强烈意志。作者还在每篇篇末进行了简略的解说与点评。
《唐宋传奇》选取了唐宋传奇中一些著名的经典篇目,进行通俗易懂的白话翻译,并进行了独到的点评,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唐宋传奇作了分析和赏析,对读者理解唐宋传奇提供了便利,作者的点评也展现出其个人对文学和艺术的思考和研究。
离魂记
天授三年,有个清河县人张镒,因为在衡州做官,所以就在那里住下。这人性情朴实,喜欢幽静,不多交朋友。他没有儿子,只生两个女儿。大女儿早已死了。小女儿名唤倩娘,长得端庄美丽。
张镒有个外甥,名唤王宙,太原人,从小很聪明,而且生得十分英俊。张镒很器重他,时常说:“将来我要把倩娘嫁给他。”后来倩娘和王宙都长大了,不免发生了爱情。他们在睡梦中也互相思念,可是家里人都不知道。
过了几时,有个同僚前来求亲,张镒竟应允了。倩娘听到这消息,心里非常忧郁。王宙也十分懊恼,推说应当调任官职了,要往京城里去谋干。张镒劝阻不了,只得送他一笔旅费,放他动身。
王宙抱着满怀的悲痛,离开舅父家中,来到船上。那只船行了几里路,天色已晚,停泊在旷野荒郊。半夜里,王宙还未曾安睡,忽听得岸上有人走路的声音,走得很快,一忽儿到了船上。王宙出去一看,原来便是倩娘。她赤着一双脚,步行前来。
王宙快活得几乎发狂了,拉着倩娘的手,问她怎能前来。倩娘啼哭道:“你一向待我的深情厚意,我在睡梦中也感激不忘。如今父亲要我嫁别人。我又知道你对我的爱情坚贞不渝。我愿意牺牲性命来报答你,所以特地逃出来寻你。”
这真是王宙意想不到的事,所以高兴得跳起来。他把倩娘藏在船舱里,连夜开船逃走。每天加倍的赶路。走了几个月,来到四川。
在四川住了五年,生了两个儿子,一向和张镒不通消息。倩娘时常想念父母,哭着说道:“从前我因为不能辜负你的情意,所以宁愿舍弃了双亲,逃出来跟你。如今已过了五年,长时期和慈爱的父母隔绝,我有何面目生存在天地之间呢?”
王宙安慰她道:“我们将要回去了,你不用伤心。”于是他们就一同回转衡州。
船到衡州的那一天,王宙一个人先到张镒家里,说明从前的事,向张镒道歉。张镒道:“倩娘一直在闺中,病了好几年,你如何说出这种奇怪的话来?”
王宙道:“倩娘现在船中。”张镒非常惊奇,立刻派人去看,见倩娘果然在船里。
倩娘见了派来的人,满面欢喜,问道:“父亲母亲都安好吗?”那人觉得很诧异,赶快回去报告张镒。
房里倩娘听到了,高兴地从床上爬起来,梳妆打扮,换了新衣裳,只是笑,不开口,出门迎接船上的倩娘。两个倩娘遇见了,忽然合成一体,可是身上却穿了两套衣服。张家因为这事太离奇了,所以严守秘密,但是亲戚中还是有人知道的。
四十年之后,王宙和倩娘都死了。两个儿子都中了举人,还做了县丞、县尉等官。这事出在陈玄祐所著的《离魂记》中。
陈玄祐年轻时,常听人家讲起这件事,不过各人所讲的有些不同,也有人说并无其事。大历末年,遇见莱芜县知县张仲规,他把这故事从头至尾讲了一遍。张镒就是张仲规的堂房叔父。仲规讲得很详细,所以就记了下来。
●《离魂记》描写倩娘勇敢地反抗了包办婚姻制度,达到与王宙结合的目的。反映出男女青年要求婚姻自由的强烈意志。
这故事非常有名,而且流传得很广泛。“倩女离魂”这句话,在诗文中时常可以见到。《太平广记》卷三百五十八收有此文,题名王宙,下注云:“出离魂记。”但是本文中有“事出陈玄祐离魂记云”一句,则作者明明是陈玄祐,不是王宙。陈玄祐的履历,无从查考。本文中有云:“大历末年遇莱芜县令张仲规,”可见他是唐代宗(李豫)时代的人(大历是唐代宗年号,公元七六六年至七七九年)。
前人小说中与《离魂记》同型的故事,还有好几篇,如《幽明录》中的“庞阿”一条,《灵怪录》中的“郑生”一条,《独异志》中的“韦隐”一条,与《离魂记》都有些相似。根据《离魂记》故事编成戏曲的,有元人郑德辉所著《迷青琐倩女离魂》杂剧。
……
作者小传
目次
柳毅传(李朝威)
崔炜(裴铏)
离魂记(陈玄祐)
无双传(薛调)
张老(李复言)
郑德璘传(薛莹)
聂隐娘(裴铏)
求心录(张读)
京都儒士(皇甫氏)
兰陵老人(段成式)
杜丰(牛肃)
白万州遇剑客(张齐贤)
古镜记(王度)
任氏传(沈既济)
李娃传(白行简)
唐晅手记(唐晅)
薛伟(李复言)
红线(袁郊)
裴航(裴铏)
灵应传(佚名)
吴堪(皇甫氏)
李卫公靖(李复言)
李征(张读)
三梦记(白行简)
窦乂(温庭筠)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