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史编纂体裁体例的粗浅想法
清朝是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历史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终结,又开启了中国被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近代史,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关键时期。编纂清史,应该紧紧把握这个转折特点,既要重视历史的继承性,也应考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种种需要,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所谓继承,不只是体裁体例方面的继承,还包括内容方面的历史传承。在内容上,不能不写帝王将相,却也不能专写帝王将相。应该把编 写内容扩大到社会各个阶级、各个层面,并且勾画出其发展演变过程,展示历史发展大势,适当给予评论。特别是那些有益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内容,以及足为振兴中华、为富强国家、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的内容,应该努力收纳进去,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参考。古往今来,历史和现实总是有一定继承性的。孔子作《春 秋》,司马迁著《史记》,后一朝代为前朝修史,都不是为修历史而修历史,而是要从前代历史中吸取教训,为当时的现实需要和巩固统治服务。历史的内容非常丰富,取什么,舍什么,详什么,略什么,常常都是着 眼于现实和未来。“鉴古以知今”,“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无非是从历史中寻找对现实某方面的启示,借以指导当时的实践,使其作为更富成效,避免走弯路。历来最有价值和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多半是和现实有密切联系、能够满足现实某种需要的著作。当然,这种联系是有机的、自然的,不是外加的、生硬的。外加生硬的东西,同样不会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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