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两千年来中国人始终幻想的道家理想社会,曾经真实存在过!
◆“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智慧将历史推向了一个开明盛世——文景之治。这也是一个以道家思想治国的时代!
◆前所未有的历史视角,从道家政治的角度重新解读文景之治!
◆全面破解汉帝国迅速崛起的政治密码,在历史的波动中攫取深不可测的道家智慧!
在中国人思维方式的发展过程中,道家思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呈现出永恒的价值与生命力。然而,道家在政治舞台的活跃却鲜为人知。汉代初期,面对衰退的经济和混乱的政局,文景二帝运用道家黄老之术治国,顺应客观形势,及时调整政策,促使汉帝国迅速崛起。
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汉文帝刘恒还没有站稳脚跟,便卷入了政治风暴。准确把握了众人心态的刘恒,顺应利益分配的规律,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多方势力之间。
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为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刘恒下令放宽商人的限制,减少商业发展的束缚。汉初的经济由此走向了繁荣,关中地区更是富甲天下。
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一个外乡人得罪了刘恒,张释之奉命审案,却只判罚款四两金。刘恒得知勃然大怒,张释之却镇定自若,以顺应法律要求为由辩得刘恒怒气全消。
道家思想通过短短几十年的政治实践,一举开创了儒家主宰中华两千年都难以企及的开明盛世。
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张释之被刘恒擢拔为廷尉,位列九卿。不久,刘恒外出途径中渭桥,一个长安县的乡下人误以为刘恒的车驾已经离开,于是跑到街上了,结果导致刘恒的车马受到了惊吓。
刘恒让张释之去处理这件事。待问明情况后,张释之禀告刘恒说,此人依法应罚四两金。刘恒对张释之的处理意见自然不满,勃然大怒道:“这个人惊了我的马,要不是我的马听话乖巧,这家伙还不得害得我的车掀翻倒地吗?这么大的罪过你罚个款就完了?”
张释之镇定地回答道:“皇上啊,您看看您,法制观念也太淡薄了不是?法律是不会因为罪犯以及被侵害者的身份高低而改变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怎么来就怎么来,大家一起遵守,您要是刻意重判,那恐怕会降低百姓心中法律的威信。
“再说了,您要是刚才直接让卫士把他击杀了,那我自然无话可说,可惜您非要让我这个廷尉来判决,那我必须依法办事。‘廷’就是‘平’的意思啊,我得维护天下的公平,要是执法的轻重可以随意由人控制,而不按照法律条文来规范,那老百姓就没办法守法做事了。还望陛下明察。”
刘恒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听完张释之这番解释之后,沉思许久,最终还是同意了张释之的做法。
张释之执法,那个“法”是为了老百姓着想、维护老百姓利益、顺应“民之自然”的法,因而他身为文法吏,其实是算不上一个酷吏的。黄老刑名学和法家的刑名学在根本上的不同点是前者执法为民,后者执法为帝,服务对象不同则处世立场不同,不可同等语之。
后来还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情,有人盗取了高祖庙内座前的玉环,刘恒很生气,交给廷尉处置,张释之一查法律条文,认定应该将这个人斩首弃市。
刘恒听罢怒斥道:“这种无耻无德、丧尽天良的人,都敢跑去偷盗先帝宗庙里的东西,你才给判个弃市?实话告诉你,我就是打算把他一家子都杀了的。你居然跑来给我讲什么法律条文,也太没眼色了吧!这人要不严惩,我还哪里敢自称对得起祖宗、对得起先帝啊!”
刘恒的话言过其实,关键被盗的是他自家的庙,肝火才如此旺盛,这也算得上是独裁者心理在作祟。
张释之见刘恒气得要命,便赶紧摘下帽子叩头请罪,同时辩解道:“按照法律,判这个人弃市已经是法律范围内最严重的惩罚了。再说了,即使是同一种罪行,也要根据作案动机、认错态度等方面综合考量,您现在因为一个人偷了高祖庙里的东西就要杀人家全家,那要是以后万一有人盗取了高皇帝的墓,您打算怎么处置他呢?”
张释之不愧是法学专家,一下击中要害。盗墓跟拿了礼器这两种罪行一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同样是盗窃,但盗窃的严重程度不同,惩罚的严重程度也就不应该相同。你要是盗窃礼器都给人一家子全都灭门,那要是有人犯的罪行比这还严重,那你怎么处理这个人?
法律之所以要在处罚上划分层次,就是为了给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制定出更严厉的处罚。
张释之三言两语就将执法过程中需要照顾到的法律设置问题一语道出,实在厉害。
……
前言 道家思想治下的盛世王朝
第一章 动荡的政局与汉文帝的登基
第二章 法家的遗产:汉承秦制下的隐患与危机
第三章 五方势力间的周旋
第四章 兼收并蓄,儒生贾谊的政治建言
第五章 调节利益分配,政治平稳过渡
第六章 扫除新政障碍,淮南大案的来龙去脉
第七章 顺应商业发展的需求:钱币铸造业的调整
第八章 维护法律的公正:黄老与黄老刑名学的运用
第九章 找寻最佳的处理角度:汉匈关系的议与和
第十章 江山易主:“无为而治”的延续
第十一章 法、道的冲突:晁错与“削藩策”
第十二章 不合时宜的政治思想:法家激起叛乱
第十三章 时代的另一面:汉景帝家事
尾声 道家的没落与儒家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