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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一直这样吗,只要是书就看不进去。你男朋友的书不读还过意不去,装模作样拿来翻翻,比吃药还快,书名五个字儿你读仨就能睡着。你问我写这么多累不累呀,读着都犯困。我说又不是字帖,俩字儿的书你买呀?你说给我讲讲得了。我挺心寒的,TATA。我并没指望你对我的书有多大的兴趣,但也不希望你把文学看成特没劲的一件事,我生命中七成的欢乐与痛苦都源自我的和别人的书。不过我还是问你想听哪本,我给你读。你继续奇怪怎么有闲心写那么多本。这不他妈废话吗,就写一本你养我呀?
你吃软了,意识到这可能会刺痛我,你软软地问,那为什么杂志随手翻哪都能看,书就不行呢,读哪哪烦,你说你没见哪个咖啡馆不放杂志放书的。我今天再告诉你一次,TATA,杂志浅,把理说前面,看不懂,后面再跟你扯十来个真事假事,漏掉哪个问题哪个事不耽误你理解;按理我该在分号后工整地说一句:书深,但这个人人都知道,就是没几个人相信。我说书整,没那么碎,从头到尾就讲一个事,写第一章的时候就已经想好第十一章怎么写,所以不从第一页仔细读你进不去。
那读进去有什么乐趣呢?
简单点的乐趣就是你在第十五章看见有人把衣服挂墙上,重新过一下你会想起钉子是第三章敲进去的,这是种难以言喻的快感。说大了,就是悟理,杂志是硬跟你说理,书是你悟到了一个理。
直接说出来不更省事吗?
一是有些理不好说,说出来你也不明白,借故事就好表达了;再就是故事带着理感染了你效果会更好。
现在还有人傻成那样,花钱买本书,还得找个清静地方,一脸虔诚地听你说故事吗?
这是你说的,TATA。谈话到此结束。
我跟你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在因为这句话恨你,要是无稽之谈早就一笑而过了。但是这句话太真实了,就像站前的大钟每到整点就敲打我一回。你走后一年多我什么小说也写不成,我一遍遍地写开头,每写到几万字就撕掉重来。我观察我的每个朋友,那么多,几乎全部都是那种不看书的主儿。我的出版人同学天天都在预测我何时能畅销,名声大噪。虽然我真诚地认为名利无法解决我的痛苦,但是畅销会令我拥有众多虔诚的读者,他们将会留意我在文本中的暗示、隐喻、双关等等,并从中寻到乐趣。
我把我写废的所有的开场都编上号码留下来。我老惦记你说人家不傻,又有那么多事要忙,前两页没意思就放架上算了,浪费一本书钱也没什么。编号45 开场我特意讲了个笑话放在首页:
小白熊问小白兔:“你怕脏不?”“不怕!”“你怕臭不?”“不怕!”“那你掉毛不?”“不掉!”于是小白熊抓起小白兔就擦屁股。
接着我再挺酸地感叹这就是我,几乎没缺点,不怕脏累,不辞辛劳,没人愿意干的事儿只好让我干了。
编号67 开场我上来就说隔壁老王死了,然后问读者你猜是谁杀的,你猜,你再猜。其实我也不知道。老王不是这本书里的。
编号89 开场我写连锁诅咒信,我说如果你读完前两页还没有立即买七本送给你认识的人,那么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你要小心行事,噩运会在这168 个小时内随时降临你的头顶。我没恶意,我以为挺好玩的,还是你爱买不买,可是我的出版人同学担心那会使我的书跟邪教读物一同被锁进书店的地下仓库。
到现在为止,我最满意的是上一个,开场99,也不是很满意,不然我不写这个。在那个第一行我恭敬地写道:你太牛了,那么大一书店,居然把这本书找出来了。的确,我的书一直都特难找。
TATA,你肯定又骂我矫情了。再给次机会吧,让我最后再把自己比成牧师,我走进教堂,站在布道台,翻开《新约》,清清嗓子,抬头往下一看,Oh my god,全他妈异教徒。可是,可是你们来这儿干吗呢?后脊骨发凉,在台上想了十分钟也找不到好的开场。我失语了。
你猜这个是第几号开场,你猜,你再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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