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间行了四十年的路,挨过了许多的苦,唱过了许多的歌,拍过了许多的戏,爱过了许多的人,亦眼睁睁看着更多的人离开。
到最后,“梅艳芳”三个字,成了一种现象,一种人生态度。
她总是笑言自己“好丑样”,不同于丰腴娇美的弱女子,可以安安心心嫁人,享受平常人的生活。她太瘦削,瘦到暴露了内在的风骨。看起来硬朗的女子,容易让男人望而却步。尽管她口口声声讲自己渴望爱情,想有依靠,可无论是刘米高还是赵文卓,林国斌抑或近藤真彦,他们都无法把她完全拴起来,好好养她。他们在她的灵魂里停留得过于短暂,因为她从来不属于谁,她只归顺于自己。这种硬气、霸气、独立气,让她看起来不那么我见犹怜,所以她会在男人跟前撒个娇,以证明她仍是普通女人,她也有娇媚的一面,可以做小鸟依人状的。只是,这一切的“伪饰”终究也骗不过“自我”这个东西,她的要强路人皆知。
所以这个“好丑样”的女人,为了尽力让自己往“美”的方向去走,就以千变万化的造型打造了人间绝色:她可以是《胭脂扣》里凄楚风流的艳妓如花,可以是一身戎装镇全场的“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可以是《钟无艳》里多情好色的齐宣王,也可以是《红番区》里站在厕所里号啕大哭的木讷眼镜妹。倘若是站在完全属于自己的舞台,那便愈加是美艳无敌的姿态,华服精妆,一颦一笑,都能换得颠倒众生的效果。如果那是“丑”,那么她可算是扭转了所有人对“美”的定义。
她总是把“努力”挂在嘴边。事实上,世人总以为,有天赋傍身的人根本不必太拼,以才华服人便可以了。她却一时半刻都不曾松懈,事事都要做到最好。哪怕病魔缠身,她仍是她,依旧要握紧友人的手,倾诉梦想,要他们助她一臂之力,把那个舞台梦圆起来。她凭才能去唱歌,亦用整个少年时代去磨炼这种才能,在香港各个歌厅转场的时候,在大街小巷奔波的时候,那便是在为她将来登上演艺生涯的巅峰做准备,终有一日要厚积薄发。她凭感觉演戏,自三四岁起便混迹闹市,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通晓人性百种,后来通过她自己的身体去演绎出来,甚至戏路宽到打破了性别的界碍。作家毕明曾用“自我、无我、真我、忘我”四个词来形容她的百变:“艺人必须个性自我,但化入歌曲角色中,要变得无我,用心表演时要拿出真我,进入状态浑然忘我。”
她总是拿真心换美好,对家人,她有些爱恨交加。父母也许没有给她足够的疼惜,所以她愈发注重“珍惜眼前人”。与她一同度过艰难岁月的梅爱芳,是她对家庭温暖最真实的回忆,亦让她一直秉持要建立温馨家庭的执念。对友人,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单纯与善意,“挥金如土”的恶名背后,是仗义走人间的侠气;纵情纵酒的夜生活,更是与友同欢的豪迈。对恋人,她更是付出得无所顾忌,不管世人如何评断她的每段情,她都未曾变得世故精明,依旧是爱得轰轰烈烈,试图扛起全部的责任来。某一些行为,可能看起来有一点“傻”,可她的理由特别充分,就是要“珍惜眼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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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丹瑞
她去世之后,我再也没有很努力去找一些计划来做,因为再没有什么人可以给我如此大的冲击。有些东西,真的是一去不返了。
——温应鸿
她在四十岁盛年走了,再等十年百载,也出不了另一个梅艳芳。
——李碧华
她为了生活而从艺,又为了艺术而生活。
——杨紫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