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怎样加强对地方的管理的?
秦朝在全国范围普遍实行从中央到地方郡县的三级管理制度,彻底废除诸侯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掌政事和军事;另有郡尉,辅佐郡守,并分管军事;还有监御史,是中央派遣的监察官吏,类似于省纪委书记的权力和职责。郡下设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大县设“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长”,令(长)全权处理该县事务;另有丞,分管文书、刑法;尉,分管军事,是县长的左右助手。
县以下有若干乡,乡以下有若干亭,亭以下有若干里,里就是村落。这是最基层的干部,通常都是基由层民意推举产生,政府不再任命,大都是有威信、有文化的地主乡绅担任,由有影响力的大家族长者组成村委会和乡委会,负责推举和任免,把结果上报县政府备案,这是中国式的基层民主制度。
秦始皇又是怎样巩固统一的?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下令废除六国旧货币,制定新的统一货币,消除了过去由于币制复杂而造成商业交换中的困难,促进了商业的发展。铜钱的价值单一,交换方便;圆形中孔,规格一致;个体轻巧,便于携带,是一种进步的币制形式。自秦朝至于清朝末年,此种币制形式一直被采用了两千多年。秦始皇下令废除其他六国旧的度量衡制度,向全国颁行新的统一度量衡制度及标准器。秦始皇还在全国范围统一车轨,大车的两轮之间皆宽六尺。这一措施对发展交通运输业起了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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