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尾巴的功用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
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给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书写速度很慢。蒙恬虽是个武将,却有着满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说的那种笔写战况报告,常使他思路受阻。那种笔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便得停下来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会把非常贵重的绢给弄脏了。蒙恬以前就萌生过改造笔的念头,这次要写大量的战况报告,这个愿望便越来越强烈了。
在战争的间隙,蒙恬喜欢到野外打猎。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到军营。由于打到的兔子很多,拎在手里沉沉的,一只兔子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 迹。蒙恬见了,心中不由一动:“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笔来写字,不是更好吗?” 回到营房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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