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商店论大误区
钱是商品,银行是卖钱的商店,利息是它的价格,这是牟其中银行商店论的大前提,也是他的大误区。依据这样一个前提,牟其中推断出了几个结论:1.借银行的钱是不用还的,你如果还了,银行还不得把钱再卖给别人?不如继续把钱借给我,所以借钱不用还,只还利息就可以了。2.利息也是不用还的,因为利息对银行来说还是钱,还是要把它给卖出去的,也不如再卖给我。3.信用是最重要的.银行凭什么把钱卖给你而可以永远不要你还呢?信用。
所以牟其中的经济企业实际上只做两件事:一件就是组织人马到处找钱,尤其是国家银行的钱,借了就不还了;另一件就是配合找钱,制造成各种各样的信用:“亿万富翁”、“大陆首富”、“飞天计划”、“通天河工程”等等,牛皮吹得越大越好,并通过新闻媒介不断地将这些编造出来的信用炒作出去,欺骗全社会,这就信用满天下了。
牟其中的误区在于:
一、纵使银行是商店,钱是商品,那么,它卖钱的价格也是连本带息地将钱收回来,而不是扔出去就不管了。因此你如果最后不能连本带息地将钱还给它,那么,不管你说得多漂亮都没有用。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
二、银行其实不仅是卖钱的商店,它同时还是一根杠杆,担负着调节宏观经济的职能,所以,它有时候就要收回来,就要卡住不贷,就能贷给他而不能贷给你等等。牟其中曾经被这种宏观调控害得好苦,他不会不知道。
牟其中的金融误区其实还有三个方面,他自己没有说,我们帮他说出来:
一是欠钱不还不过是民事纠纷,怎么也不会犯罪,所以,他想方设法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而且轻易不肯吐出来。
二是通过一些运作手法将国家银行里的钱贷出来,充其量算违规。怎么也定不了罪,所以,他就一味地制造假信用、假账目、假抵押、假进口等等,以取信于银行,不断地将钱贷出来不还。
三、钱欠得越多,越安全,因为你若一完蛋,他的钱就更拿不到了,所以对欠债一定要不还。
这里他进入了两个误区:一是他不知道政策法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过去是违规操作的做法,后来可以判刑了,而且可以判无期徒刑!二是有些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对你还钱彻底绝望了之后,就会“不要钱,只要人”了。牟其中进入武汉监狱,难道不是这两个因素作用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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