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与制度创新》: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包括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银行。不论从人员、网点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处于绝对优势,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为了更好地管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1999年中下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先后组建,分别购买或托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问题得以解决,资本充足率也有所提升。随着中国农业银行A股和H股成功上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己相继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得到践行,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初步建立,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间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
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具体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备银行及外资银行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商业银行机构发展态势良好,充分发挥银行业促进金融和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4.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相对于银行性金融机构而言,是随着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而产生,在促进金融创新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改革开放以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业中异军突起,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保险市场初步形成,21世纪的中国证券业也将继续腾飞,其他非金融机构也在各自的领域中取得长足的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促使金融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完善了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形成了我国多元化、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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