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研究》:
首先,体制机制与制度的互动关系。根据前述体制概念,制度决定体制的内容,体制是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时制度与体制二者并不是相互孤立、没有联系的。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体制,即体制的形成受限于制度,但当体制形成以后,体制也会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产生一定影响。关于体制和制度的关系,我们可以用计算机专业的术语予以说明。众所周知,计算机由“软件”和“硬件”组成,如果说体制是计算机自身,那么制度就是计算机顺利运行所必不可少的“软件”,即体制离不开制度,制度的实施也不能脱离体制。制度、机制二者虽然概念不同,却是密不可分的。一般来说,制度是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的规则,机制是规则的具体实施,机制从属于制度。因而,制度作用的发挥是需要依赖机制,机制的设置有助于制度的实施。制度离不开机制的配合,如果缺乏与之相匹配的机制,那么制度就会成为空洞的躯壳。
其次,体制与机制的差异性与交融性。体制是机制的框架,机制是体制的体现。体制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规定,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这些机构的结构、框架,是一个整体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机制运行于体制的框架之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这个体制就没有这种机制。在体制和机制的关系上,机制存在于体制之中,并且同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体制需要匹配与之适应的机制,而且需要依靠机制实现其作用。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明确提出建立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完善科研组织与管理机制等机制,就是通过配套各项完善的机制,实现体制改革的目标。体制和机制具有密切的历史联系。布鲁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第一次将经济体制明确定义为“社会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我国1985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体制”概念在我国开始具有了“运行机制”的内涵。体制和机制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一定的经济体制包含着经济运行机制,经济体制是经济运行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另一方面,一定的经济体制只有依赖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才能实现。总之,机制是为体制服务的,体制是机制存在的框架,体制的实现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机制的密切配合,但一定的机制也离不开一定的体制,否则机制就会失灵。可以说,体制是机制的框架体制,决定着机制的产生、性质、地位和运行。机制是体制的产物,运行于某一体制框架之下的机制,承担着维系体制稳定状态、完善体制功能的重要作用,也体现着体制的性质。从具体方面看,体制与机制的差异性可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形态上,一明一暗、明暗交替。从二者的特点上看,体制是显性的、具体的,而机制是隐性的、抽象的。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因而体制确立了组织间的正式关系架构,具体明确。而机制是在结构体之间、人与人之间、要素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等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抽象无形。体制因为是显性的,呈现出具体的形态,不同体制都由制度而明晰;而机制因为是隐形的,呈现出抽象的形态,隐匿于体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要素之间建立的关系。约言之,在形态上,体制是显性的,而机制是隐性的,二者截然不同。正因如此,从形态上,体制与机制也互为补充,体制是应然状态下的,机制是实然状态下的,体制预先设计了确立起来的关系架构,而机制在运行中,可以将体制的预先设计发挥实效,转变成现实。
第二,运行方式上,一静一动、动静结合。基于二者的特点可见,体制具有静态性,而机制具有动态性。体制是规范意义上的,是一种预先设计确立起来的关系架构,体制所规定的关系架构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不易改变,比较稳定。机制本身就是一个作用的过程,通过调整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达到维系和调整体制关系或非体制关系的目的,因而是动态的。即在运行方式上,体制的静态性与机制的动态性存在着根本性区别,但是体制的静态性与机制的动态性发挥着互补的作用。总之,“体制作为静态、刚性的制度设计,机制则是动态、柔性的运行方式,静动配合才能刚柔相济。机制作为机制必须遵循的规范,机制则是体制体现的必要手段,两者功能互补,相辅相成。”
第三,着眼点上,一整体一局部,综合施效。体制的着眼点在于整体,它是基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的整体和发展的全过程确立的,是关乎全局的制度体系。而机制的着眼点在于局部,它是通过把握事物的运行规律,促进体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使各要素之间建立普遍联系的。体制确立后,对主体间的关系进行了设定,但是没有对其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设定,因而体制是宏观的。与体制相比较,机制缺乏对事物整体的把握,但对体制框架内各个要素之间的运行方式做出了明确,因而机制是微观的。也即,在着眼点上,体制关注的是整体,而机制关注的是局部。机制不可能完全超越现有的体制,但不可否认,合理的机制设计对体制中的某些缺陷具有一定的修复作用。体制为机制的运行设定了一个全局性框架,而机制在体制的框架内发挥作用,从而保证体制的真正落实。总之,“机制实际上就是在相应体制框架内体现功能和发挥作用的运行规则,从而避免体制的束之高阁”。
第四,功能上,优势互补、协同作用。体制具有规范性和秩序性功能、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导向和激励功能及协调性和整合性功能四个基本功能。而机制的核心功能是维系和调整结构体之间关系。对国家、企事业单位而言,体制确立后,可以明确组织的规范和秩序,对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举止产生导向作用,同时,体制的确立也会就资源与利益进行合理性分配等。换言之,在功能上,体制能够起到导向、激励的功能,但是体制并未就具体细节做出设计,此时,机制通过维系和调整结构体之间的关系,建立体制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从而使体制得以存在和维系,使体制发挥实效。有学者将体制与机制的关系比喻为人体骨架与肌肉、肌腱和韧带的关系。②诚然,骨架支撑着人体,肌肉、肌腱和韧带互相作用,确保了骨架的稳定,从而使人体保持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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