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原则和概念】
[竞争原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经营者的概念]
第三条 【工作方针和制度】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规则制度和执法司法等保障]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四条 【政府职责和协调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
第五条 【部门职责和分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条 【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社会监督]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
[行业自律]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条 【禁止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的主要类型]
[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混淆行为]
[禁止帮助实施混淆行为]
第八条 【禁止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对象]
[合法商业行为]
[经营者责任认定]
第九条 【禁止虚假宣传】
[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
[不得帮助虚假宣传]
第十条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第十一条 【有奖销售禁止情形】
[有奖销售的概念和合法形式]
[有奖销售的禁止情形]
第十二条 【禁止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及其主体、对象]
[商业诋毁的行为表现]
[商业诋毁的损害后果]
第十三条 【网络领域行为规制】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利用技术手段妨碍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运行]
[不正当获取、使用他人数据]
[滥用平台规则损害他人权益]
第十四条 【平台经营者定价规范】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
[低于成本销售的判定标准]
[强制低价销售的危害]
第十五条 【大型企业等行为规制】
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十六条 【调查措施】
[调查措施]
[报批程序]
[依法调查]
第十七条 【配合调查义务】
第十八条 【约谈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举报制度】
[举报监督]
[监督检查部门职责]
第二十一条 【平台处置义务】
[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
[建立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司法救济]
[赔偿数额确定]
[特殊情形下的法定赔偿]
第二十三条 【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
[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
[销售违法商品的法律责任]
[登记名称违法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
[单位法律责任]
[个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法律责任]
[与《广告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衔接]
第二十六条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法有奖销售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商业诋毁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强制低价销售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第三十三条 【信用记录】
第三十四条 【民事责任优先】
第三十五条 【拒绝、阻碍调查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救济途径】
第三十七条 【处分责任】
第三十八条 【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责任衔接】
第三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
[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举证义务]
[涉嫌侵权人的一般举证义务]
[涉嫌侵权人的特定举证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域外适用】
第四十一条 【施行日期】
实用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6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23年12月29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12月28日)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2020年10月29日)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5月6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9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3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9月10日)
实用附录
2019年与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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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年11月15日)
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7月6日)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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