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一,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量:这部分内容由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四个项目组成。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其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量:这部分内容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以及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四个项目组成。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它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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