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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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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2009-2010.经济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2923233
  • 作      者: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丛书编委会编
  • 出 版 社 :
    立信会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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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理题库支持,资深专家解析,临门一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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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通过考试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力量是规范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为了配合2009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认证考试辅导丛书编委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士,按照《2009年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吸收了往年相关辅导用书的反馈意见,编写了这套考试用书。整本书叙述翔实,题量丰富,题型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广大考生参与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理想辅导教材。
  全套辅导丛书共分五本:《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五门辅导用书是在2008年度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用书的基础上,根据一年来相关法规制度的变化及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资产评估》根据新颁布的相关评估准则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等内容;《经济法》在篇章结构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扩充了“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本书编委会还特别编写了模拟题,以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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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第三节 民法的基础知识
  一、法人制度
  (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特定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是法律拟制的“人”,而不是通常所说的自然造就的“人”。
  社会组织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为法人: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种类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之时,终于死亡之时。其特点是所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差别。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产生于其成立之时,消灭于其终止之时。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有所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以下特定:①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中,不包括享有某些纯属由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的资格。②人与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根本上说虽然是平等的,但不同法人的具体民事权利能力则有所差别。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剥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是:①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符,故不同法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彼此有别。②国家依法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给予必要限制。
  二、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的法律制度。
  代理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及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构成。
  代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代理权。代理权是行为人以他人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并使其行为效果归属于他人的一种法律资格。
  代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代理以作出或接受意思表示为职能。
  (2)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接代理人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种类
  (1)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的不同,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根据代理人代理权来源的不同,代理可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
  复代理具有几个特征:①复代理人是行使代理人的权限的人,复代理人的权限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②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复代理人,代理人对复代理人有监督权及解任权。③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所为的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3)根据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三)代理关系的终止
  (1)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如下:①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代理因下列原因而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②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原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因下列原因而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死亡,或者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2)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否则构成无权代理。代理人所为的行为,除表见代理的情况外,原则上也不再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而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责任。
  三、诉讼时效与期间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征
  (1)时效的概念,时效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如权利的不行使等。②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一定期间。③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权利的消灭或权利失去诉讼保护、权利的取得等。
  (2)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到一定期间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我国民法上的诉讼具有如下特征:①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②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③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我国民法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即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普通法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2)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普通法或者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其特殊之处在于:一是只能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是其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①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三)诉讼时效的终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的终止。诉讼时效终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完成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的中断。《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统一履行义务而中断。
  (3)诉讼时效的延长。《民法通则》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节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制度
  一、行政许可制度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即通常指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审批、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3)行政许可是一种授意性许可行为。
  (4)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者影响秩序的因素。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1)设定行政许可应遵循的原则:①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原则。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③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原则。④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2)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公告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③提供公关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3)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③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④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4)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简单说就是:谁有权设定行政许可,在什么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期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5)变更与延续。
  二、行政处罚法制度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行政相对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惩罚违法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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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
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础知识
第三节 民法的基础知识
第四节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制度
第五节 经济犯罪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三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受理和债权人会议
第三节 管理人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
第五节 重整
第六节 和解
第七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物权法总论
第二节 物权变动
第三节 所有权
第四节 用益物权
第五节 担保物权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五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国有资产及其立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六章 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第四节 著作权法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
第四节 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第五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
第六节 证券机构
第七节 法律责任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九章 拍卖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拍卖法概述
第二节 拍卖法律关系
第三节 拍卖程序
第四节 违反《拍卖法》的法律责任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分论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委托合同
第三节 借款合同
第四节 租赁合同
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六节 其他合同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二章 支付结算与票据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支付结算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票据法律制度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
第三节 营业税法
第四节 所得税法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房产税法
第六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节 违反税法的责任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四章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第一节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资产评估机构
第三节 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四节 资产评估的法定业务
第五节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第六节 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模拟试题一
模拟试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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