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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物业管理条例注解与配套【第六版】
0.00     定价 ¥ 22.00
威海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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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1637946
  • 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
  • 出版日期: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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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注解部分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和应用。本分册为物业管理条例分册,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全新出版,帮助读者学习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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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适用导引1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物业管理定义】
1物业管理基本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第三条【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
2如何具体理解物业管理活动实行市场竞争机制所应当遵循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发展的途径】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监管机关】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业主定义及权利】
3我国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4业主行使知情权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第七条【业主的义务】
5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具体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6业主对共有部分可否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7如何分配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收益?
第八条【业主大会代表业主合法权益】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方式】
8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9首次业主大会应如何召开?
第十一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及决定】
10业主参加业主大会有哪些方式?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的会议类型及其启动方式】
11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如何召开?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及记录】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
12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13业主委员会的诉讼权利能力范围问题?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的登记备案制度及其成员资格】
14业主委员会经选举产生但尚未进行登记备案,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5欠费的业主能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吗?
16欠费业主适合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吗?
第十七条【管理规约】
17管理规约如何通过与修改?
18业主违反规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限制】
19业主委员会能否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相关单位的关系】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三条【关于对临时管理规约的说明义务以及承诺遵守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20物业管理招投标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1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哪些方式?
22是否所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都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买卖合同内容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23前期物业管理有哪些内容?
24业主能否拒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或者共用的物业】
25开发商将一层住宅的窗前绿地归属于购买一层住宅的区分所有人使用的做法是否合法?
26开发商能否公开售卖停车位?
第二十八条【共用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九条【物业承接验收时应移交的资料】
第 三 十 条【物业管理用房】
27物业管理用房是由开发商配置吗?
28无权处分人转让物业管理用房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资格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
29如何确定建设单位的保修期限?
30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哪些?
31建筑工程有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责任如何界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的性质】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
32业主可以拒绝小区的统一物业管理吗?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
33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34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业主大会,还是业主委员会,或者是业主?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验收和资料移交】
35物业的接管验收应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和用途】
36物业管理中心能设小卖部吗?
第三十八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37导致物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38原物业公司撤出后锁上了物业管理用房,该如何解决?
第三十九条【专项服务业务的转委托】
第 四 十 条【物业服务收费】
39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包括哪些内容?
40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如何确定?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费交纳】
41业主在小区内丢失财物,能否因此拒交物业费?
42暂时没有入住,是否仍应交纳物业费?
43已实际居住但未获得产权之前,是否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
44承租人是否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45开发商是否应当为闲置房屋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监督】
46物业服务收费监督是如何实现的?
第四十三条【业主特约服务】
47物业公司帮助业主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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