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法律法规精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读本
0.00     定价 ¥ 68.00
威海市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21637960
  • 作      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读本》编写组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
  • 出版日期:
    2023.08
收藏
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法律。其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也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方面体现了《刑法》对于刑事办案的重要性,一方面又凸显了《刑法》释法工作的必要性。为了更好地适用《刑法》,立法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等发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意见批复、会议纪要、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等,且规模在不断地膨胀、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因此,一本提炼“干货”、归纳“规则”的全面的、实用的刑法工具书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做一本有效地衔接理论与实践的刑法工具书,本书采用条文重点内容注释加相关规定、立案标准、量刑指导、案例指引的结构进行编排。 1.条文重点内容注释。《刑法》条文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在适用过程中难免会对条文中的一些词语产生误解,因此本书对重点条文中的重要词语用双色标出并在侧栏进行注释,从而为理解条文内容提供参考。 2.相关规定。本部分主要是将与重点条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整合,从而更好地理解条文内容和更准确地适用《刑法》规定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3.立案标准、量刑指导。《刑法》分则部分规定了具体的犯罪及其刑罚,为了更好地掌握相关犯罪的立案标准和准确量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三个《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并根据社会发展对前述规定进行了修正、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对于立案标准和量刑的把握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本书对一些重要罪名收录了其立案标准和量刑指导。 4.案例指引。本部分包括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典型案例。(1)指导性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指导性案例形式分批发布的案例,各自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2)公报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3)典型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地方法院发布的案例。 为了打造一本开放性的刑法工具书,本书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定期对新出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等提供电子增补。读者可登录中国法制出版社官网http://www.zgfzs.com“出版服务”中的“资源下载”频道免费下载。同时,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基本法律。其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也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方面体现了《刑法》对于刑事办案的重要性,一方面又凸显了《刑法》释法工作的必要性。为了更好地适用《刑法》,立法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等发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意见批复、会议纪要、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等,且规模在不断地膨胀、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因此,一本提炼“干货”、归纳“规则”的全面的、实用的刑法工具书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做一本有效地衔接理论与实践的刑法工具书,本书采用条文重点内容注释加相关规定、立案标准、量刑指导、案例指引的结构进行编排。 1.条文重点内容注释。《刑法》条文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在适用过程中难免会对条文中的一些词语产生误解,因此本书对重点条文中的重要词语用双色标出并在侧栏进行注释,从而为理解条文内容提供参考。 2.相关规定。本部分主要是将与重点条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整合,从而更好地理解条文内容和更准确地适用《刑法》规定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3.立案标准、量刑指导。《刑法》分则部分规定了具体的犯罪及其刑罚,为了更好地掌握相关犯罪的立案标准和准确量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三个《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并根据社会发展对前述规定进行了修正、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对于立案标准和量刑的把握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本书对一些重要罪名收录了其立案标准和量刑指导。 4.案例指引。本部分包括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和典型案例。(1)指导性案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指导性案例形式分批发布的案例,各自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
展开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0年12月26日)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1条立法宗旨

第2条本法任务

第3条罪刑法定

第4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第5条罪责刑相适应

第6条属地管辖权

第7条属人管辖权

第8条保护管辖权

第9条普遍管辖权

第10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11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12条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13条犯罪概念

第14条故意犯罪

第15条过失犯罪

第16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17条刑事责任年龄

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18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20条正当防卫

第21条紧急避险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22条犯罪预备

第23条犯罪未遂

第24条犯罪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25条共同犯罪概念

第26条主犯

第27条从犯

第28条胁从犯

第29条教唆犯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30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31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32条主刑和附加刑

第33条主刑种类

第34条附加刑种类

第35条驱逐出境

第36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第37条之一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禁业限制

第二节管制

第38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第39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第40条管制期满解除

第41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三节拘役

第42条拘役的期限

第43条拘役的执行

第44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45条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46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47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第五节死刑

第48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第49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50条死缓变更

第51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罚金

第52条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53条罚金的缴纳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56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第57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58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60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61条量刑的一般原则

第62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

第63条减轻处罚

第64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第二节累犯

第65条一般累犯

第66条特别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67条自首和坦白

第68条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69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第70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第71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72条缓刑的适用条件

第73条缓刑的考验期限

第74条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76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第77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第六节减刑

第78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第79条减刑程序

第80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

第七节假释

第81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第82条假释的程序

第83条假释的考验期限

第84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85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第86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第八节时效

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

第88条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第89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适用的变通

第91条公共财产的范围

第92条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第94条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

第95条重伤

第96条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

第97条首要分子的范围

第98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第99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

第100条前科报告制度

第101条总则的效力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威海市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