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在睡梦中梦到了死人、他人与自己,他在睡梦中厮杀搏斗、喜怒哀乐,他在睡梦中远游打猎,等等,睡梦中的这一切感受确实存在,而自己确实又一直睡在那里,灵魂的意识由此生发。一方面,人有一个肉身,原始人看到了自己的肉身存在,并且每天要艰难地维持肉身存在。另一方面,人有一个可以思考身体存在的不可见灵魂,灵魂虽然不可见但可以感知、推知,它也是我们用以解释世界的方便法门。原始人把自己对于梦境和幻觉的解释加以推广,他们在一切生物身上,在一切自然现象中感知精灵、灵魂和意向。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分离与对立,并非始自哲学的思考,而首先是人类的生存状态引发。
享有“人类学之父”之称的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大篇幅阐述“万物有灵观”,强调万物有灵观不仅是蒙昧人的哲学基础,同样也是文明民族的哲学基础。“神灵被认为影响或控制着物质世界的现象和人的今生和来世的生活,并且认为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引起神灵高兴或不悦;于是对它们存在的信仰就或早或晚自然地甚至可以说必不可免地导致对它们的实际崇拜或希望得到它们的怜悯。”①这种观念既反映在民间百姓的阴曹地府想象中,也在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的哲学中遗存,还一直延续影响现代心灵哲学的争论。
原始文化一方面承认神灵的干预和作用,另一方面肯定事物遵从一定的秩序,通过某些人为的程序和法则可以影响神灵意志,改变自然事物进程。古人信赖、运用巫术影响、改变世界,就如同我们今天倚仗科学技术一样。巫术在今天看来当然不够科学,但是原始哲学、原始科学技术全都涵括其中。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乔治·弗雷泽分析巫术思想,归纳出贯穿其中的两个原则——相似律和接触律。①根据相似律,人模仿自然事物,就可以控制自然事物;根据接触律,曾经相互接触物体,即使分开之后也可以相互作用,人与自然事物的相互作用不受时空限制。相似律是对于“联想”的恣意滥用,接触律解决的是事物之间不可见的神秘作用机制。对于这种相互作用机制的强调,弗雷泽把顺势巫术(或称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统称为“交感巫术”。“交感”犹如近代科学中的“以太”假定一样,说明的是事物之间跨越空间的超距作用。
按照模仿巫术原理,制作一个仇人模样的人偶,或者人偶上写上仇人名字,对人偶扎针、迫害就能报复他人甚至取其性命。《红楼梦》中贾宝玉曾为人所害,施行者运用的就是模仿巫术。按照接触巫术原理,对人或者动物的脚印等遗留痕迹施法,就可以作用到人或者动物本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毕达哥拉斯教派信徒恪守信条:睡醒之后一定要抚平床单、去除痕迹。在今天看来,巫术原理的以上运用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行动上是无效的。但是,巫术原理背后隐藏的思想基础,即自然事物不仅遵从神意,也是按照一定秩序展开,这是一切科学的共同思想基础,也确定了巫术与科学、技术的近亲关系。
原始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运用巫术。对于一般百姓来说,巫术是他应付生活的需要;而对于巫师来说,巫术是他的职业责任和权力所在。巫师或者部落首领被认为是具有法力的人神,他们具有超出常人的通神、预知能力,能够施行法术改变、控制事物的实际进程。他们被赋予的超常能力,是他们担当巫师或者部落首领所必需。知识就是力量,或者知识就是权力,在原始社会就已经是社会的通行准则。当然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巫术不属于知识和能力,但是只要是人们信以为真的东西就会在社会生活中施加影响、发挥作用。巫师就是原始社会的哲学家、科学家,“他们不断提出并检验各种假设,吸收那些当时似乎符合实际的理论而摒弃其他的,就这样,他们进行着缓慢但不断接近真理的探索”。
一方面,原始人信奉巫师、酋长的超常能力,也愿意为此割让权力、供奉牺牲;另一方面,当巫师预言失灵、求雨失败、天灾人祸时,人们也迁怒于巫师、酋长的能力缺失、玩忽职守,巫师、酋长也要为此承担丢失职务乃至性命风险。不能说巫师、酋长缺少追求知识、探索真理的动力,但是在无计可施的利益、风险权衡中,隐瞒和欺诈的存在也是可以想见的。“如果他是诚实的,他可能没有脱身的说辞、辩解的理由,会被那些失望又愤怒的雇主敲碎脑袋;如果他是无赖,那他就会事先准备好一套为失败辩解的理由,用花言巧语为自己脱罪。”也不能说所有的巫师、酋长都是骗子,巫师本人常常相信自己有超常能力,巫师本人的自信也影响到他周围人的笃信。
原始人看到的世界不同于我们今天看到的世界,今天看来怪诞、荒谬的事件以及鬼神存在,在原始信仰作用下都具有无可怀疑的真实性。“即使对于第一个创造者来说,这种思想只不过是一种生动的幻想,可是当它体现为语言并且家家户户地传播开去之后,它就会迫使听众真诚地相信,能够看到它的形体,任何人都看见过它,他们自己都看见过它。”③带状疱疹是一种癣样的皮肤病,被幻想成缠住腰部的一条蛇,当最终蛇头衔住蛇尾把人死死缠住,人就要失去性命。信仰的力量如此强大,病人不仅能感知有一条蛇紧紧缠住了他,而且能够看到那条蛇甚至用手摸到蛇身上的坚硬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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