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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行政纠纷
0.00     定价 ¥ 58.00
德清县图书馆
  • ISBN:
    9787521600520
  • 作      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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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含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行政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其他等案例。

权*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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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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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8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最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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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019年度案例·行政纠纷——精彩书摘

 

 

延迟履行法定职责的时间界定问题

——甘某诉巴马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25日,原告认为其在淘宝网店荣烽特产店购买的由广西巴马正中长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籽油存在掺假掺杂的问题,于2017年6月13日向被告提交《投诉举报书》,要求对被投诉人的货物来源等环节进行核实,责令停止销售,退还购物款等费用,并要求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其受理情况和调查处理结果,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投诉举报奖励。2017年8月11日,被告向原告作出书面复函,其中第三项答复内容为:“2017年6月16日,我局已对广西巴马正中长寿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山茶籽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原告认为,被告该答复并不是对其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实质性调查处理结果,故向本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请求本院依法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向原告答复关于原告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2017年11月15日及11月21日,被告针对原告的举报事项作出了复函,认定广西巴马正中长寿食品有限公司向巴马荣烽特产店销售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山茶油,并给予该公司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认为原告不符合《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应给予奖励的相关规定,故不予以奖励,对赔偿问题建议原告向法院另提起民事诉讼。被告的该复函在开庭前已送达给原告。在庭上,原告亦认可被告在诉讼期间已经对其举报作出了实质性答复,履行了法定职责,但原告仍认为,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时间已经超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60日的法定期限,属于拖延履行,故坚持其诉讼请求。

 

【案件焦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投诉举报的受理期限和办结期限中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法院裁判要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公民反映的食品在生产、流通等环节存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而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期限和办结期限,《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均有明确规定,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日内须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管辖、检测等时间不计算在投诉举报办理期限内。具体到本案中,经庭审查明,被告于2017年6月13日收到原告投诉举报后,于6月16日进行立案调查,于8月11日作出复函告知原告案件正在办理中,于11月15日及11月21日作出两份内容相似的复函告知原告已对被投诉人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因被告于8月11日作出的复函只是告知原告案件的办理进度,并不是向原告反馈办理结果,而11月15日的答复已经超出60日的法定期限,且被告没有证据证实其存在依法延长期限或者应予以扣除期限的特殊情形,属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构成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但因被告客观上已经履行了职责,判决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之规定,依法确认被告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依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巴马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后语】

本案中,原告于2017年6月13日向被告提交了《投诉举报书》,被告于2017年8月11日、11月15日和11月21日作出了书面复函。各方对此并无异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巴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构成迟延履行法定职责。

迟延履行是指履行法定职责的事由发生后,行政机关在规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明确作出结论性的答复。结合行政审判实践,不履行法定职责主要有三种基本形态: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予答复。迟延履行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形态之一。笔者认为,被告巴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构成迟延履行。主要理由如下:

1. 行政机关已超过法定履行职责的期限。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可分为一般期限、法定期限和特殊期限。一般期限即前述规定的60日;法定期限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规定的期限;特殊期限是指对于行政相对人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时,行政主体的履行期限另作特殊规定。显然本案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期限适用法定期限,即《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规定。

2. 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内不明确作出结论性意见。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被告认为其已履行职责或者义务,只是原告因未达到自身的目的而认为被告没有履行职责的情况,我们认为应着重审查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够证明其确实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职责。本案中被告6月16日进行立案调查,8月11日的复函仅告知原告案件正在办理。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仅向相对人答复履行进度,不明确作出结论性处理意见,均为迟延履行的表现。

 

编写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韦祝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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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行政不作为

  1延迟履行法定职责的时间界定问题

  ——甘劲增诉巴马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侵害村民权利时乡政府须履行监督职责

  ——姜言义、席志兰诉北京市延庆区珍珠泉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3行政机关超过合理期限不履行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

  ——蒋卫星诉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

  4行政机关拒收信件可认定为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董德瑞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卢沟桥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5受理登记制度不完备,被诉行政机关构成不作为

  ——互助某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诉海东市国土资源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6行政机关不存在拒绝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标准

  ——云南佩洛仕珠宝有限公司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履行垄断查处法定职责案7因客观原因导致行政机关不能充分履行义务时,不能认定行政机关存在行政不作为

  ——肖志军诉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物业监管法定职责案

  8开发商未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购房者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谭某诉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二、行政确认

  9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履行工作职责与遭受暴力伤害之因果关系的采纳标准

  ——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诉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工伤行政确认案

  10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工伤认定

  ——北京华创丽幕墙有限公司诉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

  11出租汽车司机视同工伤认定的司法判断基准

  ——孙雨诉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12单方事故的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吴丽红等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3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北京市天成环宇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14对因时限中止无效致超期作出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确认违法

  ——周某耀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15工作期间因临时解决合理的生理需要所受意外伤害属于工伤

  ——启东市保安服务公司诉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16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时的工伤认定

  ——高振荣诉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7伤情与病情关联性技术意见的审查标准

  ——翁玉中诉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决定案

  18因劳动关系确认事项引起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应从工伤申请期限内予以扣除

  ——北京京华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19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为的司法审查

  ——李国顺诉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工伤行政确认案

  20知青下乡期间及返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能否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陆振伟诉浙江省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案

  21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房产的确权登记应区别对待

  ——济南华泰医药有限公司诉济南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确权登记案

  22房产主管部门应审慎审查用于权属登记的测绘成果

  ——江美诉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面积行政确认案

  23确定土地权属的行政规章与土地管理法不抵触时可以适用

  ——同仁县年都乎乡郭么日村民委员诉同仁县人民政府、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确认案

  三、行政许可

  24具有持续性效力的行政行为以行政判决时为裁判基准时

  ——胡永峰诉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行政许可案

  25“无照”申请人申请药品经营行政许可证是否违反“先照后证”制度

  ——北京济世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案

  26对建设用地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人是否是该土地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利害关系人

  ——重庆中讯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案

  27阳光房在建设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雍守炎诉宝应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建行政命令案

  28行政行为补正后,应当以补正后的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谢云等诉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环评行政许可案

  29行政案件处理也要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王炳华诉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许可案

  30颁发林木采伐许可时,行政机关应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王振来等诉北京市密云园林绿化局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案

  四、行政征收

  31房屋被征收并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与后续行政许可行为不具备利害关系

  ——姜某等人诉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案

  32是否撤销县政府的违法征收行为需兼顾其他法定情形

  ——黄某诉犍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案

  33房屋承租人可以直接得到征收补偿

  ——尹某、刘某诉芦淞区人民政府、株洲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征收及行政赔偿案

  3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成立生效

  ——罗某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案

  35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合法性问题探讨

  ——王某诉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确认强制执行行为违法案

  五、行政处罚

  36瑶医因非法行医而产生的冲突与出路

  ——庞福万诉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处罚案

  37畜禽屠宰企业经过分类及定量包装加工的产品属于食品

  ——福建省万鑫肉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靖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38涉“最高级”广告用语行政处罚法律适用

  ——上海合护安全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39食药部门对传统食品进行行政处罚应充分考虑传统食品厂商已取得的批准决定

  ——南通颐生酒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40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认证的企业是否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跟踪监督的职责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诉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行政处罚案

  41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陈森林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管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42行刑衔接过程中“二罚”的正当性分析

  ——周继和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案

  43个人开发经营房地产的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

  ——颜庆贵、黄华生诉柘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

  44行政机关根据未经过告知和听证的新证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构成违反法定程序

  ——天津市鸿翔昊宇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土地管理行政处罚案

  45公安机关选择处罚种类时应当考量具体事件的特殊情况

  ——陈立禄诉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珠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案

  46行政相对人的自救措施能否成为违法阻却事由问题

  ——刘省亭诉金乡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47对行政相对人及其服务网点同时处以行政罚款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南阳百事通旅行社有限公司诉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宛城分局工商行政管理案

  48违反合意顺序及费用平摊方式的拼车行为构成擅自从事非法客运活动

  ——谢金国诉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大队交通行政处罚案

  49网约车不因属新生事物而具有天然合法地位

  ——张军库诉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行政处罚案

  50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涉嫌犯罪的可否进行行政处罚

  ——黄文诉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

  六、行政强制

  51促使未完全履行的行政处罚得到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诉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52道路交通管理中扣押机动车的法定程序要求

  ——连筱扬诉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机动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案

  53对危险房屋作出紧急避险决定应具有目的正当性

  ——王江超等诉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急避险决定案

  54拆违案件中被告的确定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吴红英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建行政强制案

  55非“在建”状态违建不适用“快拆”机制

  ——范木瓜诉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处罚案

  56违法建筑不构成行政行为违法性的阻却事由

  ——章裕能诉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政府行政强制案

  57公安机关对不在案发现场的当事人作出的口头传唤行为违法

  ——陈树柏诉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行政强制案

  七、行政赔偿

  58看守所救治不及时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长红、李小梅诉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不履行人身保护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

  59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不当处置有利用价值的建筑材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陈达诉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60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后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王满意诉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61人民法院对重整程序中的执行行为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

  八、行政程序

  62房屋登记部门对宅基地房屋的登记申请不得增设条件

  ——钟记和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不动产登记案

  63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仍应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审查动产权属

  ——江苏泰宝工业炉有限公司诉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产抵押登记案

  64社保机构调查核实义务是否履行到位的判定

  ——郑兴国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批准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

  65证券监管信息的公开途径

  ——刘志清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66不动产信息的公开应适用“特别法”

  ——周建明诉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67要求申请人更改、补充的政府信息告知书并非一概不可诉

  ——高天群诉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68刑事转行政处罚案中直接影响相对人行政处罚结果的刑事侦查信息应予公开

  ——郭治娥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信息公开案

  69行政机关对派出机构制作或保存的信息是否负有公开的义务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70政府信息公开权利外表下重复救济行为的诉权认定

  ——张立军、郭志民诉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71政府信息不存在时的司法审查标准

  ——朱顺华诉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十、其他

  72承租人对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否具备利害关系

  ——蔡强、周在泉诉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产权行政登记案

  73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行为不具有行政诉讼可诉性

  ——张旭光诉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

  74公房承租权的继承更名应尊重原承租人的处分权

  ——许俊斌诉厦门市房屋管理中心、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公房管理行政决定案

  75夫妻分别代理不同主体参与投标涉嫌串通投标

  ——南京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靖江市财政局招投标投诉行政处理案

  7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善意受让人的信赖利益保护

  ——邓四平、龚敏诉泸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合同案

  77以官网形式公告被诉行政批复的审查认定

  ——孙丹等诉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案

  78学校依法能够将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因素细化并纳入学位评定标准

  ——时间诉台州学院教育行政管理案

  79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的户口登记注销与否应考虑被注销人的权益保护

  ——陈岳君诉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注销户籍决定案

  80审理取消考试资格行政处理案件时应当适用较高的证明标准

  ——冯利发诉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行政处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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