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概念及相互关系初探》:
二、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究的若干问题
(一)“新发展理念”:究竟是一个什么层面的概念范畴?
在宣传、教育教学实践中,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问题,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无论是在教材中,还是在媒体上,一般都是以“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江泽民)→“科学发展观”(胡锦涛),以及当下的“新发展理念”或“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这样的逻辑轨迹来呈现理论演进的。虽然在这四个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所形成的四个具有一定标志性意义的重要论断中都有“发展”这两个字,但仔细审视,这些重要论断并不是在同一个层面意义上的。
“发展才是硬道理”是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提出的著名论断。这言简意赅的7个字,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视角,强调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就“问题导向”意义上说,“发展才是硬道理”,是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所作的深入思考,把发展问题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引起了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要论断。“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第一要务”有着鲜明的话语特征以及明确的工作要求。从“问题导向”意义上说,“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所作的深入思考,强调了必须用发展的理念和办法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问题导向”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是紧紧围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问题所作的深入思考,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引我国发展的根本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可见,以上三个关于“发展”的重要理论成果的定位,并不是在同一个层面上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是一个重要论断;“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一个基本要求;而“科学发展观”则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因此,不能笼统地谈“发展”问题,也不能简单地把这分别属于不同层面的三段话放在一起,作为我们党关于“发展”问题的理论创新过程。
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以这样三个不同层面的内容来把握我们党关于“发展”的理论演进逻辑过程,是否恰当和合适?而在当下,直面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发展理念”,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是,这一发展理念是什么层面上的概念范畴?是属于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层面?还是属于全党工作要求的层面?抑或属于重要论断的层面?只有搞清楚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论断的定位问题,才能在宣传、教育教学实践中准确把握好口径和尺度。
进一步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念中的“新理念”又是什么关系呢?虽然其中都有“理念”一词,但“新发展理念”是否就是指习近平治国理政三“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新理念”呢?这又是一个在宣传、教育教学实践中必须搞明白的问题。“新发展理念”,是关于“发展”的理念,还是关于“治国理政”的理念?从概念的外延上看,“治国理政”显然要比“发展”要大,那么两者的内涵又应该如何来把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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