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年鉴(2018)》:
【概况】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先后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大病救助等系列工会品牌活动,为职工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年安排各类帮扶补助资金70余万元,实名制帮扶困难职工500名。其中送温暖走访323人,发放慰问金24万余元;走访慰问困难劳模19人,发放慰问金2万元:为10名患重症特困职工提供大病救助金10万元:安排帮扶3.5元专项帮扶特困女职工16名,夏送清凉慰问一线职工300名,发放慰问物品4.2万元:为15个困难基层单位下拨帮扶补助资金3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会组织在非公经济领域覆盖不足,工会组建难的问题在小微企业没有得到有效破解:工会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不大,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维权服务的实效性与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等。
【职工活动开展】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联合三峰茶业公司主办永州市选树“永州工匠”全市第七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首届手工制茶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工会系统2017年“绿色湘江源、文明创建、植树造林”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联合县政协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县妇联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县第九届政协工青妇组开展2017年庆“三八”节趣味接力赛暨百叠岭女农民工精准帮扶慰问活动,联合县三城同创办公室、县直属工委、县文体广新局和县二中联合举办2017年第三届“三城同创·职工杯”气排球比赛,联合县文体广新局开展第三届“职工杯”乒乓球比赛和第二届“职工杯”羽毛球比赛。
【劳动竞赛】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联合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制定《2017年蓝山县劳动竞赛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政府重视支持、部门参与、工会运作的劳动竞赛机制。开展以“凝聚职工力量,建功神美蓝山”为主题的四位一体劳动竞赛,企事业单位参与率92%,非公企业参与率76%。全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70余场次,参与职工6000多人次,职工参与率80%以上。开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主题劳动竞赛活动,聘请劳模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4名。
【劳模管理服务】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完善廖仁旺劳模创新工作室,健全劳模和困难劳模档案10个,建立劳模人选数据库。召开庆“五一”劳模座谈会。按要求开展困难劳模情况调查,全年发放劳模放慰问金2万元和困难劳模帮扶金1万元,劳模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劳动保护】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制定蓝山县“安康杯”竞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制度,聘请监督检查员3名,并进行相关培训。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排分管人员参加例行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全年筹措夏送清凉资金5万元,到县三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县交警队、县泰兴服饰公司等单位开展夏送清凉活动,慰问职工400余人。
【参与中心工作】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履行新建东路“三城同创”工作牵头单位职责。协助新建东路三创分管县级领导与该路段责任单位签定路段创卫责任状;动员责任单位做好创卫宣传发动;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并落实责任路段卫生清扫制度:落实责任路段创卫“五包”巡查制度;联合责任单位开展责任路段爱国卫生运动。与相关单位组成塘泉村帮扶工作队,派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杨湘建任扶贫工作队长,赴塘泉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县总工会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对7户困难户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塘泉村实现整体脱贫,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职工技术创新与素质提升】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制定下发《蓝山县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把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企业均能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保证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并组织各类职业技能比赛。成立县职工技协组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活动参与率县国有大中型企业在85%以上,民营企业在50%以上。组织开展职工示范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
【工资集体协商】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与县人社局等联合下发《蓝山县2017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春季要约行动”,组织15家企业签订《要约书》。截至2017年年末,全县有203家(涵盖)非公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职工4161人。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对20名指导员进行“两条例”的学习培训。
【职工民主管理】2017年,蓝山县总工会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下发《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在全县79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全部事业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已建工会组织的206家非公企业中,有197家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宣传贯彻《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指导并参与湘威公司、三峰茶业公司、县发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职代会8次,做好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建立完善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全县建制企业中开展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建立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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