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郭村自然、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达到“存史、资政、育人”的目的。
一、本志以详今略古为原则,记述史实上溯不限,下限至2017年底,重点记述近代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录诸体,以志为主,结合社会分工系统分类,横排纵写;采取章、节、目三个层次,力求从属得当。本志共22章,94节,30万余字。
四、人物志人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物,在郭村有贡献且有较大影响的郭村籍已故人物可人传。其他健在的优秀人物以人物介绍、人物简介和人物表录记人。同时采用人文志士、商海逐潮、能工巧匠的形式对乡土人物予以介绍。
五、大事记采取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结合的形式,以纵线条展示本地历史发展的大致脉络。
六、纪年采用公元纪年,民国前括注历史纪年,引文中的历史纪年加注公元纪年。文中有使用“××年代”的均分别指20世纪50、60、70、80、90年代。
七、叙述语言采用现行规范的记述体。地名、行政区划的称谓均以历史原名相称,按时序记述。
八、本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均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常用的符号、数字和计量单位。
九、本志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组织机构、会议文件等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可以用简称。民情风俗中的方言用汉语拼音标注。
十、本志资料分别来源于《河津县志》《河津统计年鉴》、1991年1 1月村党支部编写的《郭村党支部档案》资料及河津市统计局编印的《河津统计志(1953-2013)》《河津五十年(1949-1998)》等各级档案资料,历史文献及图书资料,当事者口头回忆资料,经审核后载人。数据以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未掌握的,以村委会历年统计报表为准;引用史籍、文献原文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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