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科技发展合作的战略背景研究》:
其二,两洲联合实施可再生能源合作项目。非洲一欧盟可再生能源合作包括许多双边项目和方案,有代表性的有国家或地区层面的框架,以及大量发展银行和私营企业的联合投资,涉及基础设施信托基金、能源设施和欧洲发展金融机构。另外,还涵盖了广泛的技术期权,可以应用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层面,涉及大、中、小规模的技术,如利用可再生能源用加热和冷却,包括可持续地、更有效地利用薪柴,太阳能热水/空调;改进建筑设计和能源效率的架构,以更适合非洲的气候;集成系统和智能电网,能更多地利用以电力为基础的可再生能源。其中也有一些“跨越式”的技术,例如,投资更大、更为有效的、易于电网连接的风力涡轮机,先进的、分散的电力应用系统,生物质热能技术等。
总体上,欧非可再生能源合作计划旨在调动欧洲的技术专长和创新能力,在非洲建立新的工业部门,开发非洲巨大的、尚未开发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同时也为非洲未来低碳能源系统的建立奠定基础。为此采取的行动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建设非洲可再生能源产业和市场。具体目标是加强可再生能源企业和市场的培育,促进非洲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生产。措施包括为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技术和业务培训,促进欧盟和非洲公司开展项目合作、商业合作(其中包括技术转让和在非洲设立工业生产),促进公私伙伴关系,举办欧盟一非洲可再生能源贸易展览会、地区投资者论坛,互派贸易代表团等,并重视与欧洲和非洲企业和行业协会及其成员、业务培训中心、欧洲开发银行和融资机构、非洲开发银行(ADB)、非洲发展银行(如DBSA)、非洲重要国家银行以及区域可再生能源中心开展合作。重点涉及的特定技术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集中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水泵、高效炉灶的相关技术。(2)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具体目标是推进政策的研发、实施和监管,使非洲能源机构、监管机构和其他机构实施可再生能源目标的能力得到增强。如通过目标设定、调控、上网电价、授权的上网电价和改进的PPA/ IPP期权,以及非洲生物能源生产的可持续性规划等手段,推出国家和区域政策、战略、法律和法规,来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鼓励通过非洲一欧洲之间、非洲国家之间的能源机构、监管机构的跨境交流合作。(3)促进电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在欧非公用事业机构、能源机构和电力监管机构的指导下,通过提高公用事业管理和操作能力,增强电网对可再生资源(例如水电、地热、风力发电场、大型太阳能或生物质能)的整合能力,不断提高非洲电网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份额。(4)调动金融工具支持非洲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改进金融工具的审查、监测、分析机制,掌握非洲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期权和缺口,在清洁发展机制和其他碳筹资机制下,最大限度地支持可再生能源,扩大非洲可再生能源的投资规模。(5)推进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具体目标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研究,提升非洲的开发和创新能力,重点放在对不断增长的市场和技术转让期权的需求上;通过联合、学术交流和欧盟一非洲联合研发计划(包括非洲区域资源中心和组织、欧洲研究中心及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实施,发展新一代非洲可再生能源学科、专业。(6)民众动员。目的是促进公众对非洲可再生能源的行动、期权和潜力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动员大众和政治力量支持非洲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确保非洲一欧盟可再生能源合作计划有效执行。
综上,欧盟与非洲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合作机制,并设定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服务体系,合作的内容不断向纵深发展。2014年伊始,欧盟即宣布将在2020年前向中非地区(含10个国家)援助30亿欧元,帮助该地区1. 62亿民众改善能源、卫生条件。①欧非合作有利于非洲国家利用欧盟先进的技术和资金优势,这与欧非间历史上的紧密联系是分不开的,相较于其他地区,欧非双方的相互了解与认知度更高,这应当是双方合作得以顺利推进的一个关键前提。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