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路径探索:以青海省海东市实践为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有力,机制健全
(1)建立健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首先要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目前,海东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乡镇党委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对创建工作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
(2)健全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镇,必须构建“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实施创建目标责任制。海东市建立和完善“八项工作机制”①,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绩效、精神文明创建、五好基层组织、综合治理、双拥模范单位创建考核之中。印发《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把创建活动列入乡镇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保障措施。按照“月有安排,季有小结,年有总结”的工作要求,做到一月一重点、一季一主题,制定详细的创建活动进度表,将创建工作分解细化,按月督查;各县(区)也对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加快推进,力求实效。对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部署、有成效、有总结、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如民和县认真落实县委书记每月初听取创建工作专题汇报和深入一线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度,乡镇党委书记每月利用15天左右时间,带领驻村干部进村入户,深入推动创建工作等各项制度。同时,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在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的基础上,落实包乡包村领导干部联系乡镇、村社调研和指导创建工作的责任,努力构建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乡镇实施、村社融入、全社会共同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3)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是创建活动进乡镇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其中,宣传教育思想引导是先导。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打好“声势战”。海东市始终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创建工作的先导,广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海东市各乡镇在城区街道、乡镇道路口制作多幅大型公益广告牌,在公交站台、街道、公路旁等区域制作创建宣传标语,出租车、公交车利用车顶和车厢内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流动宣传。各乡镇创新宣传方式,印制民族团结宣传年画和宣传资料,分发农户,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务必使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入脑人心。海东市制定印发《关于在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中深化思想教育引导的工作方案》和《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关于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培训宣讲方案》,全市各乡镇成立由党政领导、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重点针对返乡务工人员、偏远地区群众扎实开展宣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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