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中国古代书法训练阶段理论入手,结合当代书法专业教育中的阶段划分理论,再从唯物辩证法规律出发,在对立统一规律中,找出书法内部的一组基本矛盾——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矛盾;两者既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书法艺术的演变和发展。本书结合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中国传统中和思想,把书法专业训练划分为传承、创变、融通三个阶段,进而以书法内部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对立统一关系为线索,完成了书法史学、美学和技法形式三大系统的组合:将书法史划分为成书期、用书期和作书期,使书法史观明朗化;将书法美学归纳为平正、奇崛、中和三种类型,从而拥有了统一的品评标准与尺度;将技法形式类型分为基础性、典型性和创造性,使书法专业训练体系获得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支撑。三者互为呼应,贯穿于书法训练内容、步骤的具体展开,构成传承?创变?融通的完整的书法专业训练阶段体系,探索了从零基础到中和型专业书家的培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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