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商法基本原则的新范式(功能主义)
0.00     定价 ¥ 68.00
常州市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60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24403722
  • 作      者:
    作者:李建伟//李亚超|责编:似玉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7-01
收藏
内容介绍
目前,商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促进交易迅捷原则”、“保障交易安全原则”、“维护交易公平原则”以及“商事主体法定原则”等。这种传统商法基本原则范式表现出较强的内生性特点,并过分强调概念构造的商事特性及抽象性等,却未能明晰商法基本原则所应具备的法律属性以及功能性等,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暴露出了更多危机。在《民法典》已经确立了民商合一体例的立法背景之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应当逐渐向外向型转型:一方面,需要注重借鉴民法基本原则建构的思路;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其与民法基本原则区分与关联。 本书内容主要从前述思路展开,主要围绕“商法基本原则体系的范式转型:功能主义”、“法典化背景下商法基本原则的体系重构”、“作为根本原则的商法效益原则”、“商事加重责任原则”、“商事外观原则”、“商法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商法特有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法典化背景下商事审判思维的三阶构造”几个专题进行专章论述,旨在进一步丰富商法学的研究内容。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商法基本原则体系的范式转型:以《民法典》为参照
一、传统范式: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厘定
(一)通说是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
(二)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的主要特征
二、范式反思: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面临挑战
(一)范式的定义
(二)内生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的缺陷
(三)外向型基本原则体系范式的雏形
三、范式转型:外向型商法基本原则体系范式的证成
(一)转型方向:外向型基本原则体系范式
(二)转型路径: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参照
四、本章小结
第二章 《民法典》背景下商法基本原则的体系重构
一、体例参照:民商区分视角下商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定位
(一)理论借鉴:传统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与定位
(二)体系重塑:商法基本原则立法的应然定位
二、制度关联:民法基本原则的商法逻辑
(一)直接适用: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二)特性融合:商事独立性的法律价值
三、体系建构:商法基本原则的规范内容
(一)“统领性”商法基本原则:作为更优解的商法效益原则
(二)“修正性”商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分
(三)商主体法和商法源的原则不宜成为商法基本原则
(四)宜“舍弃”其他商法原则
(五)尚待研究的商法基本原则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 商法基本原则之一:作为根本原则的效益原则
一、商法效益价值本位的内涵界定:从人本主义到效益本位
(一)概念雏形:效率理念
(二)概念成型:效益价值
二、商法效益价值本位的内在逻辑:公法规制的价值维度
(一)营利属性决定私法本质追求
(二)风险特性要求“公法”的必要干预
(三)公法规制的程度确定:以效益价值为平衡点
三、商法效益价值本位的功能体系:《民法典》设置商事规范的起点
(一)现代商法的独立基础
(二)民商合一范式下保持商法独立性的时代课题
四、本章小结
第四章 商法基本原则之二:商事加重责任原则
一、从严格责任主义到商事加重责任原则
(一)作为概念雏形的严格责任主义
(二)概念成型之商事加重责任原则
二、商事加重责任的法理释明
(一)内在合理性之证成:从伦理人到经济人假设的商人
(二)外部必要性之证成:商业社会从静态社会到动态社会
三、商事加重责任原则的建构路径
(一)立法制度构建的理想化模式
(二)民商合一下的现实立法模式选择
四、商事加重责任原则在公司法上的多维设计及其实现
(一)风险预防之整体静态机制:事前法定加重义务
(二)风险预防之个体动态意识:事中高度注意义务
(三)风险分配之利益平衡体系:事后多维加重责任
第五章 商法基本原则之三:商事外观主义原则
一、商事外观主义是原则还是例外
二、商事外观主义原则概念界定的逻辑桎梏
(一)民、商事外观主义之概念共通
(二)民、商事外观主义之实质差异
(三)商事外观主义的双重定位
三、商法内生意义上的外观主义原则
(一)商法基本价值追求的外观偏向
(二)商事主体能力特征的外观偏向
(三)商事归责原则特点的外观偏向
(四)商事组织法规制思维的外观偏向
四、作为商法原则的商事外观主义的司法适用要件
(一)商法中外观事实构造的“原则化”
(二)商法中相对人信赖的“原则化”
(三)商法中本人与因的“原则化”
五、风险规制思维下商事外观主义原则的体系化建构
(一)商事外观风险规制中的“三重逻辑”
(二)以商事风险预防为主的商事“法定外观”
(三)以风险责任分配为主的商事“一般外观”
(四)风险规制思维下“传统外观”的商法意义
六、本章小结
第六章 商法基本原则之四: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
一、商业实践的困惑:商法中神坛上的营利性原则何去何从
(一)营利的含义
(二)法实现的挑战
二、功能嬗变:“由商入法”的范式转型
(一)传统范式:商法营利性原则的商业思维
(二)范式转型:商法确认和保护营利原则的法律逻辑
三、规范体现:“由商入法”的建构路径
(一)事前营利确认:确认商事自治效力与营利推定
(二)事后营利保护:商业合理期待利益的救济
(三)营利保护限制:商事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
四、本章小结
第七章 特有原则: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商法逻辑
一、引入商法视角必要性之“源”于商法
(一)产生阶段对立冲突
(二)细化阶段利益衡量
(三)研究现状停滞不前
二、适用商法原理可行性之民商区分
(一)明确视角:商法学科的研究任务
(二)寻找参照:传统民事责任类型的初步划分
(三)对比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商法原理
(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86条的规范解构
三、深化商法理念可能性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常州市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