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的内涵
一、数据生产的概念缘起
二、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的界定
三、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的类型
一、分类的标准
二、物理破坏型
三、技术破坏型
四、分流妨害型
五、污染妨害型
第三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立法问题
一、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发展趋势
二、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刑事立法受阻分析
第二章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
第一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正向价值
一、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数字劳动自主性的实现
三、强化数据造假产业链条的惩治
四、肯定司法实践裁判说理的依据
第二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一、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范
二、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普遍多发
三、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极易导致严重的危害结果
四、部分危害数据生产行为关联着严重的犯罪活动
第三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严重侵害法益
一、计算机系统安全法益向动态数据安全法益的变迁
二、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法益
三、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侵害动态数据安全法益
第三章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
第一节 现有刑事法律规制危害数据生产行为分析
一、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涉计算机犯罪分析
二、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涉其他犯罪分析
三、危害数据生产行为涉犯罪帮助行为分析
第二节 现有刑事法律难以全面有效规制危害数据生产行为
一、部分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仍可纳入现有刑事法律进行解释
二、部分危害数据生产行为难以根据现有刑事法律展开规制
第四章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的犯罪化设计
第一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客观要件
一、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行为要件
二、单一的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不成立犯罪
三、为保护数据安全而实施的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不成立犯罪
四、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结果要件
第二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主观要件
一、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为保护隐私而实施的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因生存危机而实施的危害数据生产行为不成立犯罪
第三节 危害数据生产行为犯罪化的罪状建议
一、增设妨害业务罪的理由
二、具体条文设计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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