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与我国打击涉外刑事犯罪的进程同步。早期的涉外犯罪多是因边境治安管理存在盲区而发生的恶性刑事犯罪如抢劫、强奸、杀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劫机犯罪;继而发展到跨国有组织犯罪、贩毒、走私犯罪;近十多年来跨境恐怖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时有发生;特别是腐败犯罪、经济犯罪当事人为了躲避法律惩罚潜逃境外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些涉外刑事案件共同特点是犯罪嫌疑人身处境外或犯罪所得藏匿在境外,需要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展开跨国追逃追赃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将非法所得或者犯罪资产追缴回国。我国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法律机制虽已基本建成,仍呈现出“条约签订难、生效难、实施难、执行难”一系列问题。本研究成果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法律机制”这一命题分别从基础理论、基本类型、典型案例、历史演进、比较法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的研究,并提出了根植于本土又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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