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叩问译丛:论道德和政治的无礼》:
差异是窥视群体同一性的危险,然而它也是与同一性相辅相成的因素,没有它,这种同一性就没有什么意义,首先对于那些构成群体的成员如此。法律的目的在于保存那些根本的差异,由它开始,但不仅仅是它。倘若不是生与死、父母与孩子、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异,还有哪些是无法回避的差异呢?请诠释下述现象吧:对逝者、对祖先的崇拜,对古人的尊敬和禁止乱伦。唯独那些制定法律者亦即诸神才躲避法律的约束,恰恰因为他们是神:他们互相打斗、杀戮、让对方断子绝孙或者组成乱伦的婚姻关系,践踏他们不必服从的差异本身,因为他们就是这些差异的源泉。他们位于法律之外,亦即位于差异之外。对于一个神来说,他的差异不就是否认确立给其他人的神圣差异吗?
让我们忘掉诸神而回到固有一死的人吧。对于他们而言,差异是无法逃避的:它不仅是神圣的,它甚至就是神圣本身。它应该得到遵守,这就是礼仪的宗旨和功能。其实质就是要遵守各种差异,因为它们属于法律范畴。把差异的东西拉开距离,因为它与众不同,这是礼仪的专职。礼仪的效果就是驯服差异,把神圣引入世俗世界,由于这种引入,于是神圣与世俗世界之间就有了连续性,甚至不无融会的可能性。同时,法律进入它所组成和建立起来的社会和共同体。
当同一性与差异性的界限不再确立时,群体像个体们一样,就失去了自己的特征和标记。永远应该能够区别本应存在的区别,然而看到各种差异粉碎在它们被排除之世界的风险是很大的,这样就模糊了地图,摧毁了最神圣的东西。不再能造就差异,这就是恶。真实世界的去神圣化是对大家的某种威胁:真实性只能由根基亦即由差异来支撑。当男人们把自己当做神,当他们无视诸神的存在,当他们看不到界定变化标记的季节,当他们不再尊重逝者或者当他们投入乱伦时,共同体的灵魂都受到了威胁。例如,为什么要通过殡葬礼仪来尊敬祖先呢?如果不这样做,他们就会回到人间,混进生者的行列,这样生与死之间的界限由于没有被神圣化而受到了置疑。为什么季节变化万象更新的时候要祭祀神灵?大概出于同一理由:正如埃利亚德(Eliade)在《万象更新的神话》(Mythede J'eternel retour)里所说的那样,如果不这样做,消逝的时间、毁坏万物的差异,就可能消除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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