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教育新模式》:
第七章 公共精神培养
1.一个时代话题
是否存在一种标准,衡量一个人接受过良好教育?
应该有这样的标准,尽管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我看来,心智品质与公共精神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基本标准。这一看法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培养学生的心智品质与公共精神,是学校教育的天职,是教育与训练的本质区别,是教师职业所以神圣、所以为全社会敬重的根本原因。
本文主要讨论公共精神的培养。
这里需要读者关注一个基本的词汇:公共。“公共”的最通俗解释就是共有共享。共有指属于公众,而不属于任何个人。共享指为公众服务,而不是为个人服务。
基础教育属于一种公共事业。基础教育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基础教育的基本使命:培养学生的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的存在前提和存在价值是公共社会。公共社会指公众共有共享的社会。凡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属于公共社会的范畴。有学者把公共社会分为18个大的领域,包括公共所有,公共经济,公共财政,公共设施,公共产品,公共政策,公共权力,公共权利,公共程序,公共人物,公共领域,公共事务,公共项目,公共管理,公共心理,公共节目,公共资源,公共机制。
作为一种公共事业,教育既存在于公共社会,又服务于公共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提出许多需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学校是家庭的延伸,还是社会的前奏?
——学校更应该传承家庭价值准则,还是更应该培养社会价值准则?
——教育更关注个人成就,还是更关注社会进步,还是寻找二者的结合点?
——个人成功是否就一定意味着社会进步?
——有私德就一定有公德吗?
——能齐家者就一定能治国吗?
基础教育的本质特征在“基础”二字。何为基础?我的理解,所谓基础,应该包括人的成长基础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公共精神就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一种好的教育,一所好的学校,应该以同样的态度关注两种基础。
每一个人都兼有两种身份:职业领域中的身份,公共生活领域中的身份。前者体现着他的兴趣爱好,学识能力,个人成就。比如,教师,经理,职员,作家。后者体现着他在公共生活中的责任和权利。比如,在政治生活中,不论是什么职业的人,都是公民。在音乐厅,大家的共同身份是听众。在餐厅,你我他都是就餐者。面对文化遗产,面对地球的不可再生资源,人人都是享有者和保护者。面对自由、民主、正义这些人类的基本价值,人人都是捍卫者。这就是公共生活中人们的共同身份。
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表达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身份。如果把“公民”这个词理解为公共生活中的成员,那么,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词汇。习惯上,人们把“公民”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来使用。为了表述方便,我在广义上使用公民这个词:公共生活中的成员。这样的理解显然超越了政治领域。
如果这样理解公民,以上的讨论就适用于学生了。学生既是学习者,也是学校这个社会的公民。
公共精神的培养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今天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老话题迎来了新时机。社会转型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需要公共精神、催生公共精神的公共社会、公共生活正在形成。城镇化挑战着已有几千年历史的村落文化,挑战着每一个走进城镇的新市民。即使在乡村,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的时代也已经成为历史。市场经济的本质,一方面是人或企业的自主自治,另一方面是人或企业的互通互联。它们所依存的价值基础就是公共精神。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相匹配的政治体制就是民主政治。民主意味着人们将从臣民走向公民,从他人已经设计好、安排好的臣民社会走向需要每个人参与、建设、担当的公民社会。在我国,以上诸种史无前例的社会变迁与一种有着相同文化追求的新技术奇迹般地同时出现,这就是信息技术。互通互联,参与互动,共建共享等,构成了信息技术的主要特点。信息技术文化所需要的,所催生的,也是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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