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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的公与私公私(精)/沟口雄三著作集
0.00     定价 ¥ 48.00
常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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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108036049
  • 作      者:
    作者:(日)沟口雄三|译者:郑静
  • 出 版 社 :
    三联书店
  • 出版日期:
    201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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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沟口雄三,(1932-2010),生于日本名古屋,东京大学文学部毕业,研究生时代师从爱知大学著名支那史家入矢义高,开始李贽文献的阅读和中国思想史研究。先后任东京大学文学部助手、中经琦玉大学讲师,东京大学文学部副教授,教授。在此期间,他成功地打通了东京大学文学部文史哲的限制,建立跨学科的对话机制,并在1985年创建了“中国——社会与文化”学会。他在2007年牵头成立集全日本宋明学者为一体的《朱了语类》译注刊行委员会,正式启动《朱子语类》日译的二十年大工程。休后任教于大东文化大学文学部,为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沟口一生不仅留下具有极大思想冲击力的著述,而且推动了多种国内与国际的大型学术活动。例如与中国学者发起“知识共同体”对话,持续讨论战争的记忆与责任问题等等。主要著作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屈折与展开》、《作这方法的中国》、《中国的思想》、《中国的公与私》、《中国的冲击》等,曾主编《中国思想文化基础》、《在亚洲思考》(七卷);翻译有中国宋代佛教典籍《碧岩录》和王阳明《传习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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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式的天之公,渗透到政治性的公,使之具有了原理性道义性内容;在政治、社会、道德的场域,它具体化为天下之公。也就是说,在中国,君·国·官即朝廷·国家的公的外侧,有着更为高位的天下之公,是公义、公正、公平这种原是原理性的、道义性的天下之公,使得朝廷·国家的公具有了正统性。相对于这个天下之公,即使是朝廷·国家也难免作为一姓一家之私而处于下位。
    ……
    在中国,自由、自治等自主性,具体说就是政治上的民权,是作为共同的、总体的国民权、人民权起作用的;个人、私人的权利,并不是有机地构成国家、社会的原理性因素,换言之,在中国没有产生将个人之间的契约作业“公”原理的国家论、社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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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问题在哪里呢?在于将欧洲的近代规定为“近代式进化类型”。即以欧洲一元的观点来看亚洲的近代。本来,“亚洲没有历史、停滞不前”的认识基于“世界归欧洲一元”的意识,是用“亚洲没有欧洲的近代”来标榜“欧洲历史是人类的光荣”这种欧洲的主观认识。而且这一无根据的主观认识,就像黑格尔认为欧洲历史的终结点才是人类的、也就是人的理性的历史的最终和最高阶段,并为此自负一样,是一种绝对意识,认为除了自己以外不存在人的世界。因此在欧洲的近代意识中,亚洲不可能是与它平等相对的客观存在的世界。用这种欧洲绝对化的观点观察亚洲,那么亚洲是与欧洲不同的实体,也就是说当亚洲是亚洲的时候,它就不得不被认作历史的重负。因此这样的世界在西岛氏所说的“世界史一体化成立的过程”之前,只有崩溃或被外部世界同化。不言而喻,上述世界史的“一体化”指的是欧洲式近代化的一体化。
    我所说的“无法摆脱咒缚而自由”,归根结底是说无法摆脱“欧洲是绝对的”这种意识。
    现在,不再有人认为中国的历史只是王朝更替的历史。停滞理论之类对亚洲来说,哪里是什么咒符,不过是欧洲佬怀旧的絮叨罢了。尽管如此,一说到17世纪以后的亚洲史,也就是欧洲近代进入亚洲以后的历史,却立刻又要受到“历史重负”意识的束缚,可见西方“冲击”下的伤痕之深了。
    不过,同是亚洲,因为日本总算还有像封建主义的东西,而且有丸山真男氏等等在江户封建期历史里描绘出了像是“近代式进化类型”的东西[6],因而有人觉得还有救;但是说到中国的清帝国,就找不到任何这类线索,只能认定它的存在只是个“重负”。西岛氏所说的“失去了存在价值,却由于两千年的历史使得既存的秩序原理及作为其实体的政治体制已经化为血肉之躯”,是指作为重负的清帝国,但那是从一开始就只有以崩溃为前提时才成立的丧失存在价值的帝国。不,那是以其崩溃为存在价值的作为历史重负的帝国。因此崩溃的恶业之苦才会作为不死鸟的起死回生的恶业之苦放射出存在价值之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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