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戏剧中的表演艺术》:
所谓“手段”,指的是传达表现手段,也即容纳表演艺术的框架,比如舞台、银幕乃至广场都是容纳表演艺术的框架,以不同的框架方式表演,其表演者使用的表演技巧必然有所不同。
旧社会的天桥(旧北京的游艺场)有变魔术的,俗称“戏法”,他们就在平地表演,观众围在四周观看,由于人多,变戏法的人不仅变魔术,而且还常常举起手中的道具,叫围观在后面的人群看清楚。其实手举“空鱼缸”和“盛满金鱼的缸”,围着地摊绕圈子,并非魔术本身的技巧,因为一个“空鱼缸”用布遮挡一下,吹口气,翻个斤斗,空鱼缸变成了盛满水和金鱼的缸,这本身已经完成了这套魔术的技巧,而举起来转圈给围观者看,尤其是把鱼缸举得更高,一定要叫后边的人群看清,这并非是这套魔术的技巧本身,但是为了表现传达这套魔术,就必须这么做,这是所有的观众都清楚的道理。再如杂技演员,手握数根“细条棍”,每根棍子上边可以放一个“碟”,手慢慢地晃,碟飞快地转,这是表演杂技的一种技巧。这里也存在叫大家看清的问题。在体育场表演时,演员要照顾四面的观众,于是他们编排了不少舞蹈动作,以舞蹈动作完成关照四方的任务。这套杂技已经不单单是“晃碟”的杂技,而且融入了为关照四方的表现手段——舞蹈。于是形成了一种更具表现力的,更优美的“晃碟”杂技表演技巧。
旧天桥的地摊魔术和新的杂技晃碟子表演,有什么不同呢?
前者把表现手段和魔术本身比较明显地分离开,所以每当变戏法的人,把鱼缸高高举起,又重复一遍,转过身子,再重复一遍的时候,常常使早已看清的人不耐烦地退场了。但后者把杂技和表现手段舞蹈较好地融为一体,创造了新的杂技技巧,从而形成一种既不是单纯的杂技,也不是单纯的表现手段,而是二者的融合体。这是一种新的融入手段的技巧。
纵观中国的表演历史,第一阶段的展现技艺虽属表现、传达展示技艺,但大都把技艺和传达、表现手段分隔。在这一阶段尽管也存在饰演人(角色)的萌芽,但饰演的本身并不融入表现的手段。比如:古优的优孟饰扮已故宰相孙叔敖去劝说楚王,以形貌的肖似引起楚王的注意和赏识,而真正的劝说依然是以第一人称的歌唱。歌唱也是一种表演艺术形式,优孟劝说楚王是以唱词的内容告诫楚王,是以这种歌唱的艺术形式与楚王完成非贫民百姓式的交流。这里并不存在优孟着意表现和渲染他的表演才能和艺术技巧的成分。可以说优孟只是利用表演艺术本身的形式与内容实现了对楚王的劝诫。
再如:农人祭天神,他们以歌舞的形式求天神保佑,虽也是表演艺术的初级形式,但这种表演艺术只有一个对象——即天神,并不存在向观众的表现传达问题。所以这种歌舞表演只是意在求天神赐福。是以这种形式和内容的本身去与天神交流,并不存在以何种手段去表现这种表演技艺的问题。
以上列举的是在表演艺术初级阶段,展现技艺只意味着创造技艺本身,并不存在表现技艺的一类;然而还有一类即不仅存在创造技艺,而且存在表现传达技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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