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卫星发射服务的发展。如今卫星发射已经进入商业化操作的时代。许多国家都已经具有卫星发射能力,打破了原来由俄美两国垄断的局面。如何规范卫星发射市场?如何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保新的发射国加入发射市场?如何实现发射市场自由化?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其次,电信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电信服务是最先实现商业化的市场。现在的电信服务种类繁多,包括手机、无线电视、无线通讯系统、网络,电信市场的前景广阔,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将该市场的自由化纳入其贸易体系。如何在确保电信为人类提供多方面便利的同时,确保其竞争的公平性?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电信市场实现有限的自由化之后,出现一些不利的现象,诸如“.com”的倒闭以及电信市场的萧条。这些现象是否由于自由化的潮流引起,亦或有其他原因?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之下实现进一步的自由化是否可取?
第三,卫星遥感服务的发展。通过卫星遥感技术获得的信息资料可以为被遥感的国家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在探测矿产资源、预防自然灾害、探测军事目标基地等等方面,卫星遥感技术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联合国大会曾就此问题通过决议,规定卫星遥感地球的原则。但是,在现今复杂的国际社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贫富差距拉大。如何确保被遥感的国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获取遥感资料?如何确保遥感国能进行必要和合适的遥感活动?如何更好地平衡遥感国和被遥感国之间的利益,保护被遥感国的安全?这是国际空间法面临的挑战。
第四,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发展。一直以来,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占了统治地位。但是,欧洲方面已经开始了伽利略计划,准备建立自己的卫星定位系统,摆脱一直以来对美国的依赖。中国在积极参与该计划的同时,还准备发展中国自身的相关系统。这一切新的发展都对原有的体系构成极大的挑战,应该在法律上做好准备。
第五,外空试验对传统医药、生物技术和电子产业的影响。外空环境特殊,没有重力作用,能够成为很好的科学实验室。真空对传统医药和生物技术以及电子研究提供极为优越的环境,许多产品能达到前所未有的纯度,其商业前景极为广阔。许多在常态下无法进行的试验在外空可以轻松进行,加速技术和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但在这些产业迅速发展的表象背后,我们急需对外空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等外空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明确,以利于资金的投入和科技的进步。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