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福建大事记/“纪录小康工程”地方丛书》:
1月1日 省政府就体制改革问题作出决定:一部分省属企业下放给城市管理;从1983年开始,福州地区建设职工宿舍、办公楼,除续建项目、大型建筑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个别工程外,一律由福州市负责统建;福州市加强对城市人口增长的控制,并将省直机关户口转由福州市管理。
1月14日-25日 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福建省1983年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场伟大的历史性变革,要跟上这个新形势,使福建农村经济搞得灵活,发展得更快。
1月15日 福州至香港社团包机首次通航,每周1班。
1月29日 省委、省政府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福建省贯彻执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情况报告》,报告在扩大进出口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利用外资、侨资,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报告还就计划、财政等体制和政策问题提出建议。
1月 福建省实行“自留滩、责任滩”政策,滩涂使用权划到村,承包到户。推行海洋捕捞以船核算,自负盈亏的生产责任制。海、淡水养殖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养殖可以承包到户,沿海养殖滩涂全部划分“责任滩”“自留滩”。沿海各县市把可用于养殖的滩涂全部划给村使用,除分户划给“自留滩”外,其余均由群众向村承包经营,从而确定了滩涂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海洋捕捞方面,普遍实行以船为分配单位的大包干,贯彻多劳多得的方针,并允许自筹资金、合股联营,进而把船网渔具折价归作业单位所有,实行以船核算。
2月3日 省政府颁发《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的十条规定》,规定各种联产承包制长期不变;鼓励、扶持专业户和合作经济发展商品生产;放宽购销政策,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搞活商品流通;鼓励农民个人或合股集资兴办农村基础设施;推动社队企业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同农村经济组织签订技术承包合同;允许群众之间劳动互助或技术协作;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中小型生产机具;鼓励归侨、侨属兴办农村生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
2月19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对台小额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台小额贸易由省商业厅所属的新兴贸易公司统一经营,其他部门不得经营对台贸易。6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台小额贸易实施办法》,规定省新兴贸易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实行统一经营定点交易,贸易方式按以货易货或供货以外币结算的形式进行。
3月10日 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抓紧抓好工业生产的通知》,强调工业企业要积极稳妥地、有领导有步骤地实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坚决消除“大锅饭”,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活力,保证工业持续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同日 福州、漳平、福清等地10家国营企业试行以税代利。6月1日起,全省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办法。
3月26日 经中共中央批准,省委组成新的领导班子,项南任第一书记。
4月1日-10日 项南在视察长汀县河田水土流失区时,总结了《水土保持三字经》。5月,省政府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的有效措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有序展开。
4月3日 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缩小统购、派购品种范围的通知》,决定将现行粮食、商业、供销、外贸部门管理的属于统购及派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从35种调为17种,放宽农副产品贩运政策。
4月5日 厦门开通东渡港至香港集装箱航线。
4月19日-27日 政协福建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选举伍洪祥为五届省政协主席。
4月20日-28日 福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选举胡宏为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平为省长。
4月28日 国务院批准,原属莆田地区的闽清、永泰、福清、长乐、平潭5县和原属宁德地区的连江、罗源2县划归福州市管辖;撤销三明地区,三明市升为地级市。
5月14日-17日 省政府在晋江县陈埭公社召开全省社队企业现场会,推广陈埭公社依靠群众集资办厂的经验。会议指出,农民集资联营企业姓“社”不姓“资”,有资源的山区走“原料-技术-市场”路子,缺乏原料的沿海地区走“市场-技术-原料”的发展社队企业的路子;赞扬陈埭乡镇企业是“福建的一枝花”,号召各地学习陈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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