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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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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927812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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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第四版)》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第一批至第二十四批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第一批至第十七批,全面系统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的作用,以便于广大读者学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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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第四版)》:
  基本案情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以下简称货轮公司)所属的“宁安11”轮,于2008年5月23日从秦皇岛运载电煤前往上海外高桥码头,5月26日在靠泊码头过程中触碰码头的2号卸船机,造成码头和机器受损。货轮公司遂于2009年3月9日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货轮公司申请设立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数额为2242643计算单位(折合人民币25442784.84元)和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一异议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7位异议人作为第二异议人,分别针对货轮公司的上述申请,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上海海事法院于2009年5月27日就此项申请和异议召开了听证会。
  第一异议人称:“宁安11”轮系因船长的错误操作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应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故申请人无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宁安11”轮是一艘可以从事国际远洋运输的船舶,不属于从事中国港口之间货物运输的船舶,不适用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以下简称《船舶赔偿限额规定》)第四条规定的限额,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限额。
  第二异议人称:事故所涉及的债权性质虽然大部分属于限制性债权,但其中清理残骸费用应当属于非限制性债权,申请人无权就此项费用申请限制赔偿责任。其他异议意见和理由同第一异议人。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申请人系“宁安11”轮登记的船舶所有人。涉案船舶触碰事故所造成的码头和机器损坏,属于与船舶营运直接相关的财产损失。另,“宁安11”轮总吨位为26358吨,营业运输证载明的核定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普通货物运输”。
  裁判结果
  上海海事法院于2009年6月10日作出(2009)沪海法限字第1号民事裁定,驳回异议人的异议,准许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5442784.84元和该款自2008年5月26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银行利息。宣判后,异议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7日作出(2009)沪高民四(海)限字第1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事故所涉及的债权性质和申请设立基金的数额进行审查。
  货轮公司是“宁安11”轮的船舶登记所有人,属于《海商法》第二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主体。异议人提出的申请人所属船舶应当对事故负全责,其无权享受责任限制的意见,因涉及对申请人是否享有赔偿责任限制实体权利的判定,而该问题应在案件的实体审理中解决,故对第一异议人的该异议不作处理。
  鉴于涉案船舶触碰事故所造成的码头和机器损坏,属于与船舶营运直接相关的财产损失,依据《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责任人可以限制赔偿责任。因此,第二异议人提出的清理残骸费用属于非限制性债权,申请人无权享有该项赔偿责任限制的意见,不影响法院准予申请人就所涉限制性债权事项提出的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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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第一批~第二十四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11年12月20日)
指导案例l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
居间合同纠纷案
(2011年12月20日)
关键词 民事居间合同 二手房买卖 违约
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12月20日)
关键词 民事诉讼执行和解撤回上诉 不履行和解协议 申请
执行一审判决
指导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
(2011年12月20日)
关键词 刑事 受贿罪 “合办”公司受贿低价购房受贿
承诺谋利 受贿数额计算掩饰受贿退赃
指导案例4号: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2011年12月20日)
关键词刑事故意杀人罪婚恋纠纷引发坦白悔罪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12年4月9日)
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
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2012年4月9日)
关键词 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规章参照 盐业管理
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012年4月9日)
关键词 行政诉讼行政处罚 没收较大数额财产 听证程序
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
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2年4月9日)
关键词 民事诉讼抗诉 申请撤诉终结审查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
公司解散纠纷案
(2012年4月9日)
关键词 民事公司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僵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12年9月18日)
指导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
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2年9月18日)
关键词 民事 公司清算义务连带清偿责任
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2012年9月18日)
关键词 民事公司决议撤销司法审查范围
……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第一批~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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