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生物安全学概论
**章 生物安全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安全的其他领域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传导,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具有战略性、全域性特点,没有生物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2021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政策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积极应对生物安全重大风险,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好新冠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我国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增强,维护生物安全基础不断巩固,生物安全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新冠疫情大大促进了人们对生物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地位的认识。新冠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这一突发事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强调“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风险挑战”“要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来源于国内外形势变化和国家安全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安全发展实践又丰富和完善了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2月14日,在新冠疫情发生的特殊背景下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当下,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严峻,世界面临多种生物威胁,新发突发传染病、生物技术谬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已成为人类共同的挑战。
《生物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节 生物安全的概念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可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生物安全攸关民众健康、社会安定和国家战略安全。国际生物安全形势发展正处于大动荡、大变革的重要转折期。短期内,生物安全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新发突发传染病、两用生物技术风险等棘手问题;长期来看,战略安全风险加大,亟须加强战略引导和技术攻关。
国际生物安全形势基本走势在2000~2014年总体保持温和可控状态,但2015年以来形势转向相对严峻。生物威胁已经从偶发风险向现实持久威胁转变,威胁来源从单一向多样化转变,威胁边界从局限于少数区域向多个区域甚至全球化转变,突发生物事件影响范围已经从民众健康拓展为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与非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交织,外来生物威胁与内部监管漏洞风险并存。
生物安全属于非传统安全,包括新发突发传染病、新型生物技术误用和谬用、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重要遗传资源和基因数据流失、生物武器与生物恐怖主义威胁等。当前,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的框架下,围绕生物安全相关国际规则的讨论更加热烈,全球生物安全治理进入新的变革期。
生物安全学具有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特点,需优化科技创新模式,开展前瞻性研究;同时,推进公共卫生与防疫队伍建设,在生物安全防御等领域设置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治理相关学科和专业。
当前,全球生物安全风险增加、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威胁交织、风险复杂多样。全球范围内人、动物新发突发传染病呈现存量多、增速快、传播广、危害重等趋势,一直是人类和动物健康的重大威胁,也是国家生物安全的*要威胁。因此,需及时跟踪研判,强化部门间统筹协调,形成属地处置、垂直管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随着生物学研究和应用的快速发展,生物相关治理的新尝试不断出现,但这些新尝试常常未经评估、分析、比较。环境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的频发都在考验着现有的治理方式,这促使一些学者反思现有的生物安全模式、政策、程序。人们需要对有关生物、安全、社会之间关系的新假设进行实验,越早认识到生物安全治理必须基于实验,就越能了解哪些做法可行、哪些不可行。人们应积极评估和弥补现有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的不足,采取更具实验性的途径,定期测试和重新评估对科学、安全与社会的基本设想。
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大局,以战略的高度和前瞻的视野审视国家生物安全,将我国生物安全放在国际生物安全严峻形势和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来考察,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生物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形成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生物安全主流趋势、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生物安全观”。针对生物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要使《生物安全法》全面落地并发挥实效、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必须统筹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新冠疫情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面临挑战,我国应对和防范生物安全风险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已经是全球生物安全领域的先行者,需依法依规,积极纳入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的重构。当前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更趋复杂严峻,需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参与生物安全事件国际救援,共同提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水平。《生物安全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工作进入新阶段、迈上新台阶。我们既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又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实现生物领域的共同安全、普遍安全。这是生物安全立法的初心,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威胁
过去两三百年,人类取得的*大医学成就之一是儿童死亡率下降。这一成就的取得有许多原因,但*直接的原因是通过接种疫苗、治疗和改善卫生条件,在传染病控制方面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进步,即使在21世纪仍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们应该为这一成就感到骄傲,但不能自满。引起传染病的病原体在寻求生存的过程中不断进化。人兽共患病病原体在感染人体宿主时,有可能进化为有效的、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病原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许多流感病毒株也是如此(Reid and Taubenberger,2003)。已有的病原体可以通过进化来逃避药物和其他控制措施(Marston et al.,2016)。随着人类社会和环境的变化,病原体可以找到新的适合其生长的生态,在其中滋生并导致疾病。这种持续的进化意味着传染病不太可能像半个世纪前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作为对人类健康的威胁而消失(Pier,2008)。一种真正新的病原体的出现或抗生素的彻底失效可能会使过去200年取得的成果付之东流,尽管发生这种事件的可能性很小。
近几十年来,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冠状病毒、埃博拉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7N9型、中东呼吸系统综合征(MERS)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持续出现,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生态与环境不断恶化、人口持续增长和流动,以及由此造成的环境压力、气候变化、城市密集化、国际旅行和移民呈指数增长,诸如此类的因素给传染病推波助澜,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全球性传播威胁日益加大,疫情传播模式变得越来越复杂,导致国内外不断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
新发突发传染病出现之时,通常是人兽共患病病原体“跨越”动物-人类屏障,并开始在人类中有效传播之时。例如,艾滋病的流行是病毒自20世纪初从猿类跳跃到人类身上并进行传播,截至2018年的数据,已造成约3500万人死亡,人们在治疗和控制艾滋病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该病仍在继续蔓延(Jones et al.,2019)。更可怕的是1918年的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它被认为是直接从鸟类传染给人类,并被认为感染了大约5亿人(约占当时世界人口的1/3),在几年内造成5000多万人死亡(Murray et al.,2006)。
一、当前我国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主要态势
*先,新病原体不断出现且变异频繁,其导致的突发疫情和频繁的跨物种传播,一直是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发生呈现明显上升态势,近些年全球几乎每隔1~2年就有1种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出现,且大多数来源于野生动物和(或)虫媒传播。其次,新发突发传染病呈现全球性。由于发达的全球贸易和交通运输,人口及物品快速流动,使得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接触概率和频率明显增加,导致新发突发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易造成全球流行。*后,我国输入性新发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传染病跨种属、跨地区传播,导致境外新发突发传染病输入我国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输入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我国已相继发生黄热病、裂谷热、基孔肯亚出血热、甲型流感、中东呼吸系统综合征和寨卡病毒病输入或输入后传播。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我国与沿线国家交往将更加密切,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输入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及生物安全压力。
总之,我国当前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来源广泛,包括野生动物源性新病原体、输入性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等。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也可能导致很多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传播和暴发。随着合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已经被消灭的微生物复生或新的微生物人工合成成为现实;随着人口持续增长和流动,国际旅行和移民人数呈指数增长,国际贸易量增加、自贸区建设加快,新发突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全球性传播威胁日益加大,均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应当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布局,创新并集成国际*尖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传染病防控智能化监测系统,实现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监测、评估和精准防控,维护国家生物安全。
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主要威胁
*先,新发突发传染病本身具有直接危害。由于新发突发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且针对相应病原体没有有效的疫苗和药物,易导致大规模暴发流行,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可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影响。
其次,新发突发传染病与生物恐怖密切关联。随着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和现代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技术可能被谬用,人为制造的“新型病原体”与自然发生的传染病难以区分,导致病死率高、传染性强、难以治疗且没有疫苗,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目前多种高致病性病毒已经在体外拯救出重组病毒,如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尼帕病毒和高致病性流感病毒等。这些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病毒学基础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工具;另一方面,如果使用不当,则会给人类健康、环境带来灾害,并可带来生物恐怖的风险。2001年美国发生“炭疽信件”事件,在全美国范围内引起恐慌,同时给全世界的生物安全敲响了警钟。因此,生物恐怖的风险不可忽视,生物恐怖的应对已成为新时期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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