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现实主义的逻辑》:
现实主义者从来没有否定和平的可能,也没有放弃追求和平。他们一面指出自由主义者和平规划的不可靠,一面指出权力政治者试图单靠权力实现和平的徒劳。现实主义者自认为在自由主义者和权力政治者的和平方案之外指出了更实际可行的和平道路。
“和平之条件”
20世纪初国际体系中大国的实力对比发生重要变化,英国、法国的殖民帝国已经发展到顶点,并逐渐走下坡路,一系列新兴的大国如美国、德国和俄国(以及后来的苏联)正逐渐挑战旧的世界格局,如何使大国之间的权力转移不以战争收场(即如何实现和平变革)是卡尔思考国际关系的重点,他认为大国实力对比变化对体系稳定有决定性影响,各大国需要根据这种变化相应调整自己的外交政策。
(一)和平变革——乌托邦的路径
如何让不可避免的体系变革以和平方式进行是20世纪上半叶主要大国政治家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卡尔认为正是他们的错误政策才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发生,这些错误的共同点是对人能理性客观中立地解决冲突寄予了过高希望,他们忽视了国际政治中权力现实的根本重要性。
法律途径不能解决和平变革问题,这在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同样如此。变革涉及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在国内社会意味着利益格局将发生变化,决定哪个阶层将处于主导地位,在国际社会意味着主要大国的利益分配、国际声望将发生变化,卡尔指出这些都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可能推翻既有秩序的诉求,国际法只能用来解决与大国核心利益无关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中争议双方往往实力差距明显,实力弱的一方无意也没有能力对现有国际政治秩序提出挑战;或是冲突中双方实力相近,但他们争论的问题不会对国际利益格局产生实质影响。如果冲突的实质是对国际利益格局进行较大调整,国际法就无法胜任这个任务,用法律逻辑来应对这类问题只会错误地理解冲突的性质。
战后经常出现的对战败国的审判也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结构性冲突的本质是不同秩序主张之间的冲突,挑战方根本就不接受现有秩序的合法性,如果只考虑挑战者是否“有罪”而不考虑在国际体系中给这些挑战者一个与其实力相称的地位,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和平问题。失败方会选择暂时蛰伏,伺机继续对现有秩序提出挑战,直至获得一个满意的利益结构。将战后审判看成纯法律问题容易让那些在大战中的胜利方催生出一种幻觉,他们会认为自己能胜利是因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这强化了胜利者的自以为是,使他们回避了对冲突深层原因的思考。卡尔认为《凡尔赛条约》就犯了这类错误,他以戏谑的语气谈到协约国试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审判德皇:“如果他们自己也愿意把被德国政府指控犯有同样违法行为的他们自己的任何国民交付审判,那么整个诉讼程序或许会成为一种有价值的创新,并且会成为人类要求使国际法成为一种现实有效法律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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