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为妈妈之前,狼妈妈曾是一名战士
狼爸爸用两只前爪夹住他的人类小孩,要用舌头给他做清洁。这孩子叫毛格利,他正趴在地上,啃着一块野牛骨头。他的吃相一点也不斯文,骨髓从嘴角漏出来,横着流过脸颊,快流进耳朵里去了。狼爸爸忙帮他舔干净。
“给我讲个故事吧!”毛格利说。
那天,塞奥尼山[1]天气潮湿。茫茫的丛林在他们脚下蔓延,有些树上开了花,一片浓郁的深绿中点缀着黄色和红色,如同猎豹身上点缀着黑斑。狼妈妈出门打猎去了,就在往河边去的方向,那儿是袋狸鼠的藏身之地。山洞外面,雨轻轻地敲打着万物,把丛林的地面变得泥泞不堪;山洞里却是干燥而温暖的。这正是最适合讲故事的天气。
“但不能是那只獴的故事—一我已经听烦了。”
“别不知好歹。”狼爸爸说着,把一颗牙抵在毛格利头顶上,用最轻的力道压了压他的头。毛格利个头虽然不大,但很强壮,肌肉结实有力,轻轻一跳就能攀上一棵树。即便如此,狼爸爸还是弄疼他了。
“嗷!”毛格利揉着脑袋,瞪着狼爸爸说,“好疼!”
狼爸爸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毛格利的头轻轻推向一边,然后轻快地用舌头舔着他的脖子。
“好吧,对不起。”毛格利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既有些理所应当的恼怒,又有些撒娇与讨好,这就需要他好好运用自己的眉毛,“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吧。”
狼爸爸摇了摇头,继续用舌头清洁自己的儿子,用力舔着藏在毛格利左耳后面的污垢。
“求你了,”毛格利说,“我饿了。”
“那你就吃点什么东西。”
“没有吃的了。再说了,我馋的是故事。”
“我没有什么故事。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皮扒光了给别人看。”狼爸爸说。
“那就给我讲讲妈妈小时候的事。”
“啊!”在光线下,狼爸爸的眼睛闪着黄色的光;他愉快地舔了舔毛格利的发际,然后放开了儿子。“这我倒是可以讲一讲,”他说,“从塞奥尼山的山脚下到大山另一边长满树的山脊上,你妈妈在这一带可是很有名的。”
毛格利点点头,这一点他知道。大家都知道。他肆意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开始啃自己的脚指甲。
“大家都叫她‘拉克夏’,意思是‘魔鬼’——”
这毛格利倒是头一次听说。“妈妈才不是魔鬼!”
“好吧,与其说是魔鬼,不如说是精灵,某种野性难驯的精灵。但这并不是什么好话。”
毛格利吐出脚指甲,坐起身来,握紧了拳头说:“谁敢不说妈妈好话?我要杀了他们!”
狼爸爸用鼻子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头,于是毛格利再次躺倒,回到爸爸的爪子中间。
“你妈妈并不需要你为了她去跟谁打斗,她能照顾好自己。别再扭来扭去了。你到底是想要听故事,还是想要我把巴鲁叫来,教你模仿孟加拉巨蜥捕猎时的战吼?”
毛格利摇摇头,用牙齿咬住了嘴唇,紧紧闭上嘴巴。孟加拉巨蜥的战吼可是出了名的难学;那些巨大的蜥蜴不爱说话,恨不得半年才开一次口,所以想学习他们的语言需要费好大的功夫。
“当年,”狼爸爸开口讲道,“拉克夏出生时,是那一窝八只小狼崽里唯一的小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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