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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无库存
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决定机制与房地产金融
0.00     定价 ¥ 48.00
深圳龙岗图书馆
  • ISBN:
    9787521804539
  • 作      者:
    刚健华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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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刚健华,2009年博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济系,主攻方向为计量经济学。现任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应用金融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投资与不动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方向:金融学、不动产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在《金融研究》、Real Esttate Economics、Quantitative Finance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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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决定机制与房地产金融》从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历史出发,通过建立不同情景下的市场模型,研究了中国商品房住宅市场的价格变动机理,分析测算了住宅价格的泡沫规模;在住宅销售价格的决定因素中着重探讨租金价格变动的贡献,实证分析了中国住宅市场中房价对于租金的反应;介绍了中国住宅市场和中国宏观经济的关系,对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所依赖的直接融资方式做了较深入的探讨和案例分析,并提出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对今后政府提供更有效的市场监管与调控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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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决定机制与房地产金融》:
  在原始社会,人们依氏族划分领地,群居生活。土地为氏族公有,人们集体耕种,粮食平均分配。当时的人们主要利用自然遮蔽物遮风挡雨,如山洞、树木等,不存在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建造一些简易的人工建筑,居住空间向高空发展,是人类房屋最早期的雏形。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也没有等级之分,所有的土地资源为氏族公有。
  从原始社会末期起,社会开始发生分层分化,伴随着阶级的萌芽,也萌发了等级的胚芽。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等级分化进一步深入发展,于是在古代国家中便出现了各种社会等级制度。随着社会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明晰,资源不再为人们所公有,土地逐渐为贵族私有。
  全国范围性的房产等级制度很早就有所体现。唐朝以后,中国在土地管理方面有立契、申牒和过割制度。土地买卖需要通过官府,进行书面申报和登记,否则不仅交易无效,还会受到当时律法的严厉制裁。从古代的登记制度来看,土地登记制度是伴随着土地赋税制度而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税赋的征收。地契只是一种附带性的证明,并不能作为土地的确权证书,所以当时的产权不明晰。且地契资料都掌握在官府手中,普通民众不能随意查阅,所以在当时查验地契的真伪绝非易事,土地交易也难上加难。
  严格地说,我国在民国之前并没有形成以公示为目的的地产登记制度,但以征收税赋为目的的土地登记从周朝就开始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国古代房产和田产大多是同步登记的,田宅一体。按照周朝建立时的制度,周天子拥有对全国土地的所有权,他直接统治的区域称为王畿。王畿之外的土地进行分封:诸侯所分得的土地称为诸侯国;卿大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采邑;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禄田。他们对自己所分得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能任意处分;他们还必须定期向周王交纳贡赋,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掌握在周王手里。
  南宋时期,民众按照统一要求制作砧基簿,全面记载户主、田产面积、街坊四邻、来源等土地情况,附以地形图,经邻保正长统计查勘无误后上报经界所,经界所验证核实后交付给产权人,收存于各地的官府。进行田产交易时,买卖双方持砧基簿到官府进行审批,方为转让成功。在当时,出卖不动产不仅要上报官府进行审批,还要经过亲邻的同意。在宋朝的土地交易制度中,亲邻具有优先购买权。中国古代的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动产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都是个人与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这种由祖上遗留的房产,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的稳定,减少宗族内部的纠纷,朝廷规定在卖房前一定要先征求亲属的同意,这也是为了政府能更好地控制每一户居民,减少征税,破案、统计人口的难度。当时正规的做法是:第一步,将所有亲邻列成一个清单,要求每个人在上面签字。只要有其中一人不同意,交易就算失败。第二步,亲邻同意之后,就要按国家统一格式制作契约并拿到官府印契。契约中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交易原因、标的价金、担保条款等内容。第三步,缴纳契税,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表明契约生效,并受到当时的法律保护。私下的房屋交易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还是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历朝房屋交易税额不等,但对于购房者都是不小的负担,所以民间常有私下交易的情况发生。私下交易的确能省下不少的税费,但私下交易没有法律效力,不受官方保护,久而久之造成了交易混乱、产权不明、档案管理无效等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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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绪论
第2章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
2.1 原始社会及封建社会
2.2 19世纪中期:房地产业萌芽
2.3 20世纪20年代初:房地产业蓬勃发展
2.4 1937~1948年:房地产业走向衰落
2.5 1949~1978年:整顿与严格管制
2.6 1979~1987年:房地产业重生
2.7 1988~1990年:土地市场建立
2.8 1990~2003年:房地产市场的改革
2.9 2003~2009年:房地产价格泡沫形成
2.1 02010~2011年:房地产市场的积极调控
2.1 12012~2015年:调整限购政策
2.1 22015~2016年:房地产市场调整期

第3章 商品房均衡价格
3.1 商品房住宅“双市场”均衡机制
3.2 无泡沫的商品房住宅均衡价格决定
3.3 泡沫化的商品房住宅均衡价格决定
3.4 管制性商品房住宅均衡价格决定

第4章 商品住宅价格泡沫测度
4.1 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
4.2 租赁一销售双市场均衡价格测度法
4.3 实证小结

第5章 价格对租金的反应分解
5.1 房价和租金的动态关系
5.2 实证研究方法介绍
5.3 研究对象与变量设定
5.4 房价对租金的过度反应

第6章 经济周期与房地产周期
6.1 经济周期定义及经济周期理论发展背景
6.2 房地产周期定义及房地产周期理论发展背景
6.3 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
6.4 宏观经济冲击对房地产影响的传导机制
6.5 理论均衡模型构建
6.6 参数校准及实证结果
6.7 结论和政策建议

第7章 资产证券化
7.1 资产证券化与资产证券化产品
7.2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

第8章 房地产融资分析
8.1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概况
8.2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
8.3 房地产行业与资产证券化
8.4 中国REITs前沿案例

第9章 房地产市场REITs融资方式分析
9.1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9.2 REITs在中国的发展及演变

第10章 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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