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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背诵默写本
0.00     定价 ¥ 79.00
湖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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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300296470
  • 作      者:
    于越,戴寰宇,赵逸凡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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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律硕士联考背诵默写本 专业基础课•题目册
法律硕士联考背诵默写本 专业基础课•答案册
于越,知名法律培训老师,多年法律硕士考研授课辅导经验,教学风格激情、生动、透彻、潇洒,应试过关为体、励志启思为髓。
戴寰宇,主讲民法,现已编著多部民法教材。讲授考点条理清晰,擅长图表形式归纳考点,化繁为简,便于记忆;分析真题细致深入,善于快速准确识别考点,逻辑晓畅,一针见血。
欧杨,五院四系法律硕士,多家法硕、法考机构讲师。法硕背景出身,3年教学经验,洞悉法硕考试重难点,对考试走向拿捏准确。专业功底扎实,思路清晰,干脆利落,擅长逻辑、口诀、关键词带学带背。
王晓维,清华大学本、硕毕业,曾任清华法学院法硕带班辅导员。授课逻辑严谨、深入浅出、幽默风趣,善于归纳考点。状元学习方法论传授,帮助考生高效备考。


法律硕士联考背诵默写本 综合课•题目册
法律硕士联考背诵默写本 综合课•答案册
赵逸凡,法学博士,知名法硕老师,宝藏级老师;专业功底深厚,授课讲解细致入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深受学员喜爱。
刘枫,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主讲法律硕士综合课,多年一线法硕考试辅导经验。授课思路明晰,擅长化繁为简,重点突出,透彻命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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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区分专业基础课内容和综合课内容。专业基础课内容,立足于考试分析,以章节为分类,以民法、刑法的体系知识点为纲,将刑法学整体内容分为25章,民法学整体内容分为8篇,对考试的考点内容覆盖达90%以上,同时结合口诀整理总结,进行关键词标注。综合课的内容,依据考试分析,分法理、法制史、宪法三部分。书中的知识点以填空题默写的形式曾现,填空题难度是高于选择题的,如果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就能填写关键词,再做选择题时就属于降维打击。选择题本质上是真题选项判断的组合,如果把每个选项正确错误的原因都研究透,就真正吃透了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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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刑法规定
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            37
刑法第 3 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
(一)基本内容
1.         38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这里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
2.         39 ,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
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
3.         40 ,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
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
【考点归纳】罪刑法定的派生内容:
(1)                           41
只有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成文刑法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国际公约和条约、习惯、判例都不得作为刑法渊源。
(2)                           42
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予以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实施前的行为进行追诉,禁止适用事
后制定的法律追究之前实施的行为。
【提示】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在法律有变更时,如果新
法有利于被告人,可以溯及既往适用新法,但仅适用于未决案。
(3)                           43
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但有利于被告人的合理的类推可以适用。
(4)                           44
对犯罪的罪状规定必须清楚、明确,法律用语不得含糊其辞;含混的刑法必然导致司法机关扩大处
罚范围,但明确性的实现与刑法条文字数的多少无关,与分则条文中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即使简单罪
状也已经做到了明确。
(5)                           45
对犯罪的法律后果(即刑罚)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不确定的刑罚,禁止绝对不定刑、绝对不定期刑。
绝对不定刑指法条只规定“犯……罪,判处刑罚”,不规定刑罚的种类;绝对不定期刑指法条只规定
“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不规定具体刑期。
【提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6)                          46
立法机关不能随心所欲地确定犯罪范围,只能将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此制约立法权,
以防止立法者过度地侵害国民的自由。
例如: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奢侈浪费、不正当性关系、合同违约、一般侵权等不能规定为犯罪
予以刑罚处罚。
(7)                          47
禁止以不必要的精神、肉体的痛苦为内容的不人道酷刑,是为了防止立法者过度地侵害犯罪人的自
由,实现公正、平等。
【记忆口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3 化”+“7 禁止”
(二)主要体现
      48
     49 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
     50 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
意义 为正确定罪量刑提供明确、完备的法律标准。
      51 废除了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
【刑法格言】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二、             52
刑法第 4 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一)基本含义
所有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定罪量
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者优待。
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
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依法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被害人同样的权益,
应受到刑法同样的保护。
(二)基本内容
1. 对任何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平等地认定犯罪(即              53 );
2. 对任何犯罪人,平等地裁量刑罚(即              54 );
3. 对任何被判处刑罚的人,平等地执行刑罚(即           55 )。
【提示】 “平等”并不代表完全“相同”,因为每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情节、人身危险性等各不相同,
罪刑平等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同罪同罚。
【刑法格言】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三、              56
刑法第 5 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一)基本含义
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二)基本内容
1.                                57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体现的是报应观念,就是按照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客观危害性大小决
定刑罚轻重,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2.                                58
刑罚的轻重与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体现的是预防观念,此时侧重点在于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
主观恶性的深浅、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三)立法体现
刑法充分体现了这个原则,具体表现在:
1. 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
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
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
2. 刑法总则还规定:如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处罚明
显宽大于故意犯,追诉期限根据罪刑轻重的不同而变化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
相适应。
3. 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
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
     59 应根据不同犯罪的性质的轻重,设置轻重有别的法定刑,建立一套合理的刑罚体系
     60 量刑时要侧重考虑犯罪情节,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61 根据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消长情况,合理地减刑、假释,实际也缩短了对其执行的刑罚
【刑法格言】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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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刑 法 刑法学
第一章 刑法绪论 / 3
第一节 刑法概述 / 3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 7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 9
第二章 犯罪概念 / 13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 13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 14
第三节 犯罪的基本分类 / 14
第三章 犯罪构成 / 16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 16
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分类 / 17
第四章 犯罪客体 / 18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 / 18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种类 / 18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 19
第五章 犯罪客观方面 / 21
第一节 危害行为 / 21
第二节 危害结果 / 23
第三节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 25
第四节 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 / 28
第六章 犯罪主体 / 29
第一节 刑事责任年龄 / 29
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 / 31
第三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 32
第四节 单位犯罪 / 33
第七章 犯罪主观方面 / 35
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 35
第二节 犯罪故意 / 37
第三节 犯罪过失 / 39
第四节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 41
第五节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 42
第八章 正当化事由 / 46
第一节 正当化事由概述 / 46
第二节 正当防卫 / 46
第三节 紧急避险 / 51
第四节 其他正当化事由 / 53
第九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55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 55
第二节 犯罪既遂 / 56
第三节 犯罪预备 / 57
第四节 犯罪未遂 / 58
第五节 犯罪中止 / 60
第十章 共同犯罪 / 64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 64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 66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 68
第四节 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 72
第十一章 罪数形态 / 74
第一节 罪数概述 / 74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 75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 78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 79
第五节 其他罪数形态 / 81
第十二章 刑事责任 / 82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 82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 83
第十三章 刑罚概述 / 84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 84
第二节 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 85
第十四章 量刑 / 92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 92
第二节 量刑情节 / 92
第三节 量刑制度 / 94
第十五章 刑罚执行制度 / 103
第一节 减刑 / 103
第二节 假释 / 104
第十六章 刑罚消灭制度 / 107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 107
第二节 时效 / 107
第三节 赦免 / 109
第十七章 刑法各论概述 / 110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 110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 110
第十八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112
第十九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116
第一节 危险方法犯罪 / 117
第二节 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犯罪 / 120
第三节 恐怖、危险活动犯罪 / 122
第四节 枪支、弹药犯罪 / 124
第五节 事故类犯罪 / 125
第二十章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13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131
第二节 走私罪 / 134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136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13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 143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 147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 149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 153
第二十一章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 157
第一节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 158
第二节 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 162
第三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166
第四节 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 / 174
第五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 176
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 / 177
第二十二章 侵犯财产罪 / 180
第一节 占有型财产犯罪 / 180
第二节 挪用型财产犯罪 / 196
第三节 毁坏型财产犯罪 / 197
第四节 拒付型财产犯罪 / 198
第二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200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 201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 212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 217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 218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 218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221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223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罪 / 226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 228
第二十四章 贪污贿赂罪 / 229
第一节 贪污犯罪 / 229
第二节 贿赂犯罪 / 234
第三节 其他犯罪 / 239
第二十五章 渎职罪 / 241
第一节 普通渎职罪 / 241
第二节 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 / 243
第三节 特定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 / 245
刑 法 民法学
第一编 总则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249
第二节 自然人 / 260
第三节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 264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 / 267
第五节 代理 / 273
第六节 诉讼时效 / 276
第二编 物权
第一章 物权概述 / 280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280
第二节 物权变动 / 282
第三节 物权保护 / 283
第二章 物权各论 / 285
第一节 所有权 / 285
第二节 用益物权 / 289
第三节 担保物权概述 / 291
第四节 担保物权之抵押权 / 293
第五节 担保物权之质权 / 297
第六节 担保物权之留置权 / 299
第七节 占有 / 300
第三编 债之概述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303
第二节 债的移转 / 304
第三节 债的担保 / 306
第四节 债的保全 / 310
第五节 债的消灭 / 312
第六节 无因管理 / 314
第七节 不当得利 / 315
第四编 合同
第一章 合同概述 / 316
第一节 基础理论 / 316
第二节 合同缔结 / 318
第三节 合同履行 / 320
第四节 合同解除 / 321
第五节 合同责任 / 322
第二章 合同各论 / 325
第一节 买卖合同 / 325
第二节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 327
第三节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329
第四节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 332
第五节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 334
第六节 技术合同 / 336
第七节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 337
第八节 其他合同 / 338
第五编 侵权责任
第一节 侵权概述 / 341
第二节 侵权各论 / 346
第六编 人格权
第七编 家事
第一节 婚姻 / 355
第二节 继承 / 360
第三节 收养 / 363
第八编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 366
第二节 著作权 / 367
第三节 商标权 / 384
第四节 专利权 /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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