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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理解与适用(第二版)
0.00     定价 ¥ 39.00
湖州市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21628975
  • 作      者:
    王敬波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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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逐条解读城市管理的基本执法依据,贴近执法实际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等新出台规范全面改版

直击执法疑难问题 保障依法尽职履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王敬波主编

行政法学泰斗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作为顾问审定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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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敬波,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机构编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或教材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等课题近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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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条文为据,逐章逐条作出解读,运用条文理解、适用指导、案例评析三个层次进行剖解,条分缕析,紧扣实践,同时,还附有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为读者提供了参照资料,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对于一线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是一部适时的实用教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对促进城管工作依法行政具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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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证据收集与保存的规定。

 

【条文解读】

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首先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必须坚持合法、全面、客观的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调查取证必须依法进行,执法人员应根据法定权限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不得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取得证据;所谓全面、客观原则,是指调查取证必须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收集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切证据,尽可能地走访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人员。执法人员特别是调查人员,要忠于事实真相,坚持客观性,防止主观臆断,坚持全面性,防止片面认识。

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是为了记录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将相关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城市管理执法档案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载体等形式的原始记录。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可以客观反映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使执法责任更加明晰,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减少和化解城管执法争议。其中,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必须涵盖全部执法过程,涵盖全部执法人员,涵盖全部执法职能,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执法的透明度,遏制城管执法行为的随意性。

随着城市科技化管理的提高,对城市管理按照网格化、数字化模式进行管理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应该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文字、录音、录像等执法技术和设备,对城管执法活动进行记录。执法记录的方式可以分为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动态记录主要就是通过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形式记录城管执法的全过程。对于城管执法的重要环节以及容易产生争执纠纷的地方,应重点采用录音、录像或视频监控的方式进行记录,这样有利于最真实地还原执法的过程,固定证据,震慑违法行为人,推动案件的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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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执法原则】

第四条【领导体制】

第五条【协调机制】

第六条【法治宣传】

第七条【公众监督】

 

第二章 执法范围

第八条【执法事项】

第九条【集中执法条件】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执法事项公开】

第十二条【权限协调】

 

第三章 执法主体

第十三条【设置原则】

第十四条【层级分工】

第十五条【派出机构】

第十六条【人员编制】

第十七条【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协管人员】

第十九条【法律保护】

 

第四章 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执法装备】

第二十一条【制式服装、标志标识】

第二十二条【工作经费】

第二十三条【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电话服务平台】

第二十四条【鉴定、检验、检测】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执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处罚与教育】

第二十七条【执法措施】

第二十八条【证据收集与保存】

第二十九条【被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与处理】

第三十条【禁设罚没目标、罚没所得上缴】

第三十一条【法制审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送达】

第三十四条【执法信息公开】

 

第六章 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信息共享】

第三十六条【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协调与衔接】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投诉举报】

第三十九条【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违法着装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参照】

第四十二条【生效】

 

附录

一、规章全文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2017年1月24日)

二、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年12月2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年4月2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

(2018年9月5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车辆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6年10月2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8日)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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