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急危重症护理学总论
急救护理学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伴随着急诊医学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是护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疾病谱改变,意外事故与自然灾害频发,各类危急重症呈现较明显的增加趋势,对急救医疗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本篇为急危重症护理学总论,内容主要有绪论、院外急救。急诊科的设置与管理、ICU的设置与管理、灾害事故的急救,希望通过本篇的学习,学生能对这门学科有一个总体认识,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急救理念,培养急救综合能力。
第一章绪论
学习目标
识记:急危重症护理学和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定义、急危重症护理学的范畴。
理解:急危重症护理学及我国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急救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急危重症护理学是与急诊医学及危重症医学同步建立和成长起来的,是护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专科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急危重症护理学(emergency and critical care nursing)是以挽救患者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促进患者康复、减少伤残率、提高生命质量为目的,以现代医学科学、护理学专业理论为基础,研究危急重症患者抢救、护理和科学管理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
第一节概述
一、急危重症护理学的起源与发展
现代急危重症护理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南丁格尔时代。在1854~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时期,南丁格尔率领38名护士前往前线医院战地救护,当时英国受伤士兵的死亡率高达42%以上,正是南丁格尔等战地护士的精心护理,使伤病员的死亡率在仅约半年的时间里下降至2%,向世人充分展示了急救护理工作在抢救急危重伤病员中的重要作用。
急危重症护理学的发展与现代急诊医学的发展密不可分。急诊医学的发源地主要在美国,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战争中对伤员有组织的战场救护和转运是急诊医学发展的源头。其真正雏形的形成则始于19世纪50年代后期。1968年麻省理工学院提议在医学院内建立急症医疗系。1972年,美国国会举行了建立急救医学体系的听证会,美国医学会正式承认急诊医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新学科。1979年,国际上正式承认急诊医学为独立的学科,为医学科学的第二十三门专业学科。
我国现代急诊、急救事业起源于建国初期,早在20世纪50年代即在若干大中等城市建立了急救站和救护站,直到1979年,随着急诊医学被承认和被广泛推崇,我国的急诊医学和急危重症护理学事业才开始逐步与国际接轨。20世纪80年代,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1980年)、《城市医院急诊科(室)建立方案》(1983年),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法》(1986年)。1986年12月1日中华医学会急诊学学会(现改为急诊医学分会)成立,至此,我国的急诊医学开始正式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向前迈进,同时促进了急危重症护理学在国内的兴起和发展。目前,具有院外急救、医院急诊救治、重症监护病房“三位一体”的急救模式在我国大城市已迅速展开,同时整体护理理念已逐步渗透人急危重症护理中,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急诊医学和急危重症护理学在快速发展和完善的同时,必将为我国人民的卫生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急危重症护理学的范畴
随着急诊医学和护理学的发展完善以及监护与抢救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急危重症护理学的内涵逐渐扩展、延伸,内容也更加丰富,成为护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其研究范畴主要包括院外救护、医院内急诊救护、危重病救护、灾难救护以及急救护理人才的培训与科学研究工作。
(—)院外救护
院外救护(outhospital emergencycare)是指在患者发病或受伤开始至送往医院就医之前这一阶段的救护工作,亦称为院前救护(prehospital emergency care),即在医院之外的环境中及早对各种急危重症患者施救,包括呼救、现场救护、运送和途中监护等环节。为了实现非医务人员和专业医务人员的救护相结合,应大力开展急救知识和初步急救技能训练的普及工作,使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能首先给伤(病)员进行必要的初步急救。
院外救护时间虽短,但却是决定危重患者抢救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它是一项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事业,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大型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护以及战地救护,需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有领导、有组织地协调行动,以*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短的时间内争取*大的抢救效果。
(二)医院急诊救护
医院急诊科(室)是现代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中间环节,是院外急救医疗的继续,也是院内急救的一线阵地,24h不间断地对来自院外的各类伤病员按照病情轻重缓急实施急诊或急救,并根据病情变化对患者做出留院观察、立即手术、收住专科病房或重症监护病房(ICU)、出院等决定。医院急诊救护以“急”为中心时间就是生命”,因此急诊科应合理设置就诊区域、配备完善的急救硬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急诊医护人员的救护能力,提高急诊工作效率和抢救成功率。
(三)危重病救护
危重病(症)救护是指受过专门培训的医护人员在备有先进监护设备和救治设备的重症监护病房,接收由急诊科和院内有关科室转来的危重患者,对多种严重疾病或创伤以及继发于各种严重疾病或创伤的复杂并发症患者进行全面监护及治疗护理。其研究范围主要有:①危重患者的监护与治疗;②ICU人员、设备的配备与管理;③ICU技术。
近年来,重症监护相关理论与技术发展迅速,挽救了大量危重患者的生命,已发展成为临床新兴学科,在急救医疗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带动和促进了其他临床学科的进步和发展。
(四)灾难救护
一般将灾难分为自然灾难和人为灾难,前者包括气象灾难(洪涝、干旱、风暴、寒潮、森林火灾等)和地质灾难(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滑坡、雪崩等);后者主要指交通及工矿事故、战争、社会动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群的伤亡。灾难救护是灾难医学的实践,灾难医学是综合性医学科学,属于急诊医学范畴,灾难医学是研究当灾难突然发生时,如何有效地、迅速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防止急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即研究人群受灾后的医疗急救以及灾害预防等有关的医学。灾难救护可分为灾前准备、灾时救援,灾后预防三部分。
(五)急救护理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是急危重症护理学发展的根本,另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重视急救护理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应有计划地学习急诊医学和急救护理学,开展急诊医学讲座、急救技术培训等急救专业学术活动,一方面要提高专业人员的急救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还要推进急救护理知识与技能的普及教育,增强全民急救意识,提高全民自救与互救技能,这是发展我国急救事业的一个重要举措,使急救护理学理论一科研一实践一教学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提高学术水平。
三、急危重症护士培训及其资质认证
学科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为适应急救医学的发展,促进急诊急救护理专业化,培养相应专科护士投身于护理实践,并在专业领域发挥带头人作用,已成为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总之急危重症护理学要深人发展,就要做好人才培训及其资质认证工作。
(一)国外急危重症护士培训及其资质认证
1.国外急危重症护士培训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急诊护士和危重症护士的培训工作,如美国急危重症专科护士的培训始于20世纪30~40年代,部分医院通过对护士进行短期培训,使之成为急危重症护理领域的专家。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也开始实施专科护士培养制度,兼有专科证书课程和研究生学位课程两种形式。1981年日本急救医学会护理分会制定急救护理专家的教育课程和实践技能标准,急救护理专家的教育主要在日本护理协会的研修学校中实施。
各国培训内容也不尽相同。例如,美国急诊专科护士证书课程一般包括急诊突发事件的评估及确定优先事项、对医疗和心理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及救生干预、创伤护理核心课程、高级心脏生命支持术、儿科急诊护理课程、急诊护理程序等;日本的护理专家教育主要是进行能力的培养,包括抢救技术能力、准确地进行病情分类、调整治疗的顺序、把握患者及家属需求并给予援助。教育课程包括理论和专业技术课程,专业技术课程有抢救、分诊和应急沟通技能。
2.国外急危重症护士资质认证很多发达国家对急诊和危重症护士已实行资质认证制度,要求注册护士在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证书后方可成为专科护士。如在美国,成为急诊护士的条件包括:①具有护理学士学位;②取得注册护士资格;③有急诊护理工作经历;④参加急诊护士学会举办的急救护理核心课程学习并通过急诊护士资格认证考试。日本在1995年正式开始进行急救护理专家的资质认证。英国、瑞典、丹麦等国家对急救和危重症护士的资质认证也有各自的要求,待遇也优于普通护士。另外为了保证护理工作质量,这些国家还对证书的有效期做了具体规定。如美国急诊和危重症护士执照有效期通常为5年,在此期间必须要争取继续教育学分来保持执照的有效性,否则执照会被取消或被迫重新参加资格考试。这种非终身制的资格审查机制导致了高级护理人员的危机感,促进其自身知识的进一步更新完善,推动临床急危重症护理工作向更高方向发展。
(二)国内急危重症护士培训及其资质认证
1.国内急危重症护士培训专科护理在世界护理领域内蓬勃发展,高质量专科护理人才的涌现推动了护理事业的发展。随着2005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的颁布,各地医院和学术组织相继开展专科护士培训。但我国对急救专科护士培养尚在起步阶段,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培训基地为医院,安排急诊和危重症抢救临床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理论教学内容涉及急救监护的所有内容,学科发展与专科护士发展趋势、循证护理、护理科研、护理教育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等,专科理论包括重症监护、急救创伤、各种危象、昏迷、中毒等急救*新进展。采取理论讲座、病例分析、操作示范、临床实践等多种形式授课。
2.国内急危重症护士资质认证我国的急危重症专科护士资质认证尚处在尝试阶段,没有统一的资格认定标准。2006年在上海市护理学会牵头下,上海市开始进行急诊及危重症适任护士认证工作,对全上海各级医院在急诊科或ICU工作2年以上的注册护士,分期分批进行包括*新专科理论学习、医院实训基地临床实践在内的培训,考核合格发放证书。尽快将急危重症专科护理培养与使用列人中国护理人才资源研究范畴,建立其准人、资格认证制度,确定专科护士资格初审和复审的条件,制订专科护士认证资格审查和审批程序等一系列保障制度。但是,在没有完善的用人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区或医院内应参照已有的人事制度、晋升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符合本区域或本部门保障专科人才发挥作用的一套专科护士管理办法,为急危重症专科护理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保障。
第二节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一、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概念及职责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EMSS)是集院外急救、院内急诊科诊治、重症监护病房(ICU)救治和各专科的“生命绿色通道”为一体的急救网络,为各种急危重患者提供快速而有效的急救医疗服务。EMSS各组成部分既有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又相互密切联系,即院外急救负责现场急救和途中救护,急诊科和ICU负责院内救护。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既适合于平时的急诊医疗救护工作,也适合于大型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急救。它已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先进的急救医疗服务结构,在抢救伤病员的生命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它把急救医疗措施迅速地送到危重患者身边、送到发病现场,经过初步诊治处理,维护其基本生命,然后将患者安全转送到医院,为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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