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声乐艺术发展历程
本章是中国声乐艺术发展历程,介绍了六个主要时期的声乐艺术内容,分别是先秦声乐艺术、秦汉至南北朝声乐艺术、隋唐五代声乐艺术、宋元声乐艺术、明清声乐艺术、近现代声乐艺术。
第一节 先秦声乐艺术
一、先秦民歌的产生与发展
民间歌曲可简称为民歌,是民众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为抒发情感和传递思想而创作的歌曲类型。此艺术形式借助口头传播与心领神会的方式,在民间代代传承,并不断得到提炼与升华,呈现出集体性、口头性的特点,能够切实反映一定时期社会民众的内心世界。民歌深植于民众生活土壤,并反作用于民众生活。作为民族文化的瑰宝,民歌不仅彰显了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性格特质、气质韵味、心理构造、风俗习惯以及审美偏好等,还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色。民歌的音乐表述简洁而富有内涵,音乐形象栩栩如生,不但易于传唱,而且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与地方特色。
民歌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我们的祖先在劳动实践和与自然的抗争中便孕育出了这一艺术形式。正如鲁迅所述:“人类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是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鲁迅的此段论述向我们揭示了劳动号子是怎样产生的,人类创造劳动,劳动创造一切,自然,劳动也创造了音乐。
上古时期,社会文明以中原为中心逐渐发展。从石器时代直到夏商两代,我国社会形态从原始社会逐渐过渡到奴隶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物质财富的丰富和积累,同时也使社会成员开始分化,并最终形成了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这两大利益对立的社会阵营。当时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反映了社会制度的演变,社会制度的特点会在社会群体的活动中体现出来,音乐活动就是其中之一。
我国远古时期的音乐文化,大致起源于原始社会人们在狩猎、采集等劳作中的自我表达。在劳作间隙或疲惫之时,人们会不自觉地发出呼喊或低吟,这些在特定环境下频繁出现的声音、曲调逐渐形成原始的民歌形式。这些与劳动紧密相连的民歌在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传唱,其旋律和歌词经历时间的洗礼而日渐稳定,最终代代相传。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制度的逐步完善,民间音乐文化,尤其是民歌,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民歌的主题和内容日益丰富多彩。周朝时期,统治阶级出于洞察民心、把握民意,以及利用民歌维护自身统治利益和丰富宴饮庆典活动等目的,正式确立了“采风”制度,即通过收集各地的民歌来了解当地风土人情。这一制度客观上保留并传承了大量远古时期劳动人民集体创作的杰出诗歌以及古人基于诗歌创作的歌曲。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也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诗经》的内容分为风、雅(大雅、小雅)、颂三个部分。其中,“风”主要收录了春秋时期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包括山西、陕西、河南等地,也称“十五国风”,大多包含了平民劳动者的思想意识,反映了爱情、婚嫁、劳动等各种民俗生活。其歌词中大量在句末使用“兮”字,这是民间歌唱的一种拖腔,在演唱形式上,有学者认为“十五国风”本是“徒诗”,即无伴奏的歌谣。“雅”大部分是贵族阶层宴享场合的社交礼仪歌曲。“颂”是用于宗庙祭祀或重大典礼的乐歌,内容上多宣扬王权,歌颂先王文治武功。
“风”是《诗经》精华所在,这些民歌洋溢着浓郁的生活韵味,其题材广泛且表达了丰富的内容,涵盖了诸多情感类型,如轻松欢快、悲哀凄凉、明快流畅、曲折跌宕、慷慨激越以及忧思感慨等。在演唱方式上,“风”有独唱、对唱、歌和等多种形式。《诗经》首篇《周南.关雎》是一首求偶歌,大致是周初的作品,情绪快乐而略见急迫。孔子曾两度对其加以褒评:“(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古人演唱这首民歌可能采用的是一种“歌和”的形式,即由歌唱与帮腔构成的群唱形式,古代很多民歌都会采用这一演唱形式。根据《吕氏春秋》记载,周庄王十二年,即公元前685年,管仲在鲁国遭到俘虏,他在被解送回齐时对拉车的役夫说:“我为汝唱,汝为我和。”使车夫不觉疲劳从而尽快到达齐地,免于被鲁人追杀,这里管仲所用的歌唱形式就是“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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