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三册)/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至于自然科学,如物理、医学,则依靠真理的正确性。检验的方法,或运用逻辑推理,或通过实验证明。如有人提出了一个真理,人们关心的不是谁发现了这一真理,而是运用逻辑推理法验证其是否正确,也可能用实验来加以判断。
此外,还有一些学科,如阿拔斯时代后期的教法学,其研究方式,则介乎传述学科和自然科学之间。许多教法学家在引证一节《古兰经》或一段圣训时,不仅要看其传述或引证的正确性,而且还需运用逻辑推理支持自己的论点,驳斥论敌的责难。阿拔斯时代后期的语法学也是如此。这样,弄清楚一个问题,不仅需要倾听游牧人的传述,而且要依靠思维的论证。
两种研究方式的不同是很自然的。因为,宗教一类问题,一旦有了可靠的原文,便没有思考的余地。而自然科学则不然,思考的范围极广,只有证据才能判断是非。今举自然科学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自然科学的例子:“必须知道,这些所谓初步认识的材料,是智者对感性事物一点一滴的研究、一部分一部分的归纳、对人物一个一个地观察分析之后才得出的结论。如果人们发现很多人都具有某种特性,尽管没有看到每个人的全部生活,也没有接触到他们中的每个具体的人,但同样可以做出上述判断。好比一个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就开始对动物逐个地观察,发现每个动物都有感觉,都会活动,于是就得出动物都有感觉、都能活动的判断。同样,如果观察水——不管是什么水——都会发现水是一种流体;观察火,发现火是灼热的、能燃烧的;观察石头,发现石头是坚硬的、密实的。于是孩子就知道,凡是这类物质都具有相同的属性。这就是他的判断。这说明人通过各种感官得到的最初感性知识是不同的。”
任何研究方式都能给研究者本人以很大的影响,无论从学术道德方面或思想品质方面。研究传述学科的学者,只注重考证传述是否正确,而不重视思考,并且不愿听取人们对他们的研究所做出的合乎逻辑的批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则能敞开思想,广开思路。他们不想使自己的工作局限于所研究的范围之内——他们一直安心地从事医学、数学和逻辑学方面的研究,但并不以此为满足,而是力图将他们的研究方法应用于教义学、教法学、语法学以至于语言学的研究。这样,两派之间就发生了激烈的争辩。后者被斥为不虔诚和叛教;而前者则被指责为教条和僵化。前者最突出的代表为圣训学家;后者的代表则是教义学家。双方的冲突有时竟达到流血的地步。后面将要谈到。
两派的冲突,在倭马亚时代并不十分激烈。主要原因是倭马亚时代的各种学术几乎都掌握在宗教人士手中。他们的思维方法是相同的或相似的。到了阿拔斯时代,以医学为中心的自然科学的范围扩大了。科学渗透到其他领域,其中有些是非宗教领域,如医学和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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