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1972年生人,文学博士。现为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俄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俄罗斯文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外国文论与比较诗学研究会巴赫金研究分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文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主要从事俄语教育和俄罗斯文学研究。
宫楠,1982年生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一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现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俄罗斯法制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东北亚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俄比较法中心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俄罗斯法制史及上合组织国家法治文化。
C.A.别洛夫,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律系主任,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国家语言研究中心主任,宪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副博士,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副教授,宪法问题专家。著有宪法、行政法、选举法、宪法审判及比较法学理论方面的科研、教学论文及论著。自2009年起,开始研究国家语言的法律调整问题;自2015年起,任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国家语言研究中心主任。
H.M.克罗帕切夫,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校长,法学科学博士。著有教育法、国家与法理论、犯罪学、刑事法及刑事法律调整机制等方面的科研、教学论文及论著。自2009年起,参与国家语言法律调整问题的研究,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国家语言法》(注释版)审订者。俄罗斯联邦政府俄语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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