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般来说,西方国家的政府对于本国企业家向中国进行投资总是大力支持的,但是西方国家的政府对于他们国家的企业家在中国的具体经营活动,一般不直接介入。在这方面,日本不同于西方国家。不仅政府积极地直接参与对华投资,而且到中国来从事投资活动的日本大企业家往往都负有政府的“国策使命”。何谓“国策使命”?请看在满铁征选它的“公司之歌”时获得一等荣誉的小川权太郎的歌词中有这么两段:
天皇疆土广无垠,
孰内孰外无须分。
日樱华草共甘露,
满洲原野吐芳芬。
绵延铁路织渠网,
生命之水注沟深。
天皇恩德育花朵,
公司使命重千钧。
像满铁这样的国策会社是日本在华企业投资的主干,它是肩负着“天皇疆土广无垠,孰内孰外无须分”这种赤裸裸的帝国主义扩张“使命”而到中国这块土地上来的。他们要实现“日樱华草”共沐日本“天皇恩德”之“甘露”的目的,也就是要把中国置于日本的殖民统治之下。
日本虽然是一个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但在列强争夺中国这块半殖民地的角逐中却是后来居上: 通过甲午战争,获得了中国的巨额赔款,割取了中国的台湾;1900年,积极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05年,通过日俄战争,以战胜国的身份获得了在我国东北南部地区的种种特权;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继承了德国在我国山东地区的特权。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它侵占了整个东北。接着又在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企图把中国的关内地区也像台湾、东北一样置于它的殖民统治之下。
日本为实现这一目标,不惜使用了侵略者的两手:一手是实行强权政治,如大隈内阁对中国提出“二十一条”,森恪主张“日本对满洲主权也有权参与”,并“要由日本来承当维持满洲的治安”,以待时机成熟的时候直接使用武力侵占中国领土。另一手则是拉拢和渗透。在某种国际的和社会历史的条件下,日本统治阶级中的一些人主张让中国“虚拥主权”。至于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办法,西原借款的经办人西原龟三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若使用强力压迫中国就范,则日本“至少每年必须负担二十亿日元的支出,更必须甘冒以国家命运作赌注的风险”。寺内内阁关于西原借款实施方针的第一条说明对华借款“先以稳妥条件提供贷款,在增进邦交亲善的同时,采取促其主动向我提供有利的权益的手段”。这就是说,第一步先给中国一点小恩小惠,以便从财政经济上笼络中国;第二步再以日元卡住中国的脖子,迫使把各种权益拱手献给日本。同西原借款相呼应的是若内阁(第一届1926年1月—1927年4月)所实行的“币原外交”。币原是日本的外务大臣,他提出了一种“多心脏论”的理论:“任何一个国家也和一个人一样,都有一颗心脏。日本的心脏是东京,英国的心脏是伦敦,美国的心脏是纽约;如果这个心脏受到打击,那全国就会瘫痪。可是,中国这个国家却有着无数心脏,即使有一两个心脏受到打击,中国的脉搏也不会停止跳动。若想窒息中国,那就势必把它所有的心脏一个接一个地全都击中才行。何时能达到这个目的?这是谁也无法知道的事。”可见币原并不是出自对中国友好而反对使用武力,他只是顾虑武力不能奏效而已。事实上不论是西原,或是币原,他们都是为了日本统治阶级的需要,把对华投资作为其整个侵华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探讨日本在华投资的国策性,这里选择日本在华最主要的国策企业——满铁作一些分析。
日俄战争前,沙俄根据1896年6月的《中俄密约》,取得在我东北建造“中东铁路”的权利,由华俄道胜银行经办,开启外人攫取我国筑路权之先例。1898年德国租借胶州湾,强迫清政府同意其在山东拥有建筑铁路的权利,沙俄又乘机威逼清政府承认其于1897年派军舰占领旅顺和大连湾的既成事实,将旅顺划为沙俄的军港,大连为商港,并再攫取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权利,连接哈尔滨、旅顺和大连。
日俄战争还未分胜负的时候,日本政府就作出了要把中东铁路南满支线夺取到手的决定,并在1904年8月起的一年多时间里不顾清政府的一再抗议,以便利军运为名,擅自在安东(今丹东)、沈阳和新民屯、沈阳之间修筑铁路,以造成既成事实。日俄战后,根据《朴茨茅斯条约》(Portsmouth Treaty),日本取得继承沙俄在我东北南满地区建造铁路特权。该条约第六条规定:“俄国政府允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或为铁道利益起见所经营之一切煤矿,不受补偿,且以清国政府允许者,均移让于日本政府。”在日本外相小村寿太郎在朴茨茅斯同沙俄代表谈判时,美国曾有买下日本从沙俄手中取得的南满地区铁路资产及特权的打算,并与日本草签了一份合同。后因日本外相小村等人的反对,该合同作废。《朴茨茅斯条约》签订后,小村寿太郎和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旋即为日本政府全权大臣,到北京逼迫清政府承认日本根据《朴茨茅斯条约》在我东北的权利。由于清政府经受不了日本的高压,终于俯首就范,在1905年12月同日本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1906年6月7日,日本政府公布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条例,11月设总社于大连,设分社于东京,翌年4月1日正式营业。
满铁是“日本特殊权益的重心”,也是完全由日本政府一手控制的国策会社,满铁的正副总裁、理事和干部由日本政府任免,其业务、经营方针均由日本政府监督和决定,会社的资本总额半数由日本政府占有,至于其他一切事务也无不受日本政府操纵,日人冈松参太郎在《南满铁路股份公司的性质》一文中说,满铁是“假公司之名,行机关之实,代替政府经营南满洲”。这确实说出了满铁作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工具的实质。《田中奏折》也说,满铁“借日、支共存共荣之美名,而投资于其地之铁道、海运、矿山、森林、钢铁、农业、畜牧等业,达四亿四千余万元。此诚我国企业中最雄大之组织也。且名虽为半官半民,其实权无不操诸政府。若夫付满铁公司以外交、警察及一般之政权,使其发挥帝国主义,形成特殊会社,无异朝鲜统监之第二”。这把满铁的侵略本质,以及在侵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满铁第一任总裁、前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从帝国主义国际战略的角度出发,认为日俄冲突不会因为日俄战争的结束而告结束,不管第二次战争何时爆发,日本只要能够控制住东北,就能掌握主动。为此,“第一必须经营铁路,第二要开发煤矿,第三要移民,第四要发展畜牧业;其中移民尤为重要。大力经营铁路的同时,在十年当中如能从日本移民五十万人,俄国就不敢轻意[易]发动战争。韩国的宗主权虽然屡成问题,但列强所以不敢过于坚持,就是因为日本移民已占最大多数,业已造成了‘不容争辩的事实’”。后藤的这段话表达了日本军国主义者企图通过满铁经营在我东北推行殖民主义政策,并以此为基础,阻止沙俄势力再度南下的基本国策。所以,满铁问题决非一般的经济问题。
关于满铁同日本政府的关系,后藤认为应该仿效东印度公司同英国政府的关系,即不只是进行经济活动,而是要赋有代理本国经营殖民地的广泛权限。为此,会社对东印度公司作了专门研究,从中吸取经营殖民地的经验。
日本既继承了沙俄关于南满铁路同清政府的一切约章,自然也应承认这一不平等条约中的具体规定。比如按照中东铁路的先例,要实行与中国合办,公司的总办由中国方面选派,印章由中国刊发,章程由中国颁布等等,但日本对这些原属不平等条约的具体规定也完全置之不顾。又如满铁和以后由满铁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的安奉铁路的年限规定。满铁的年限根据当初清政府同沙俄签订中东铁路支线合同里规定营业期为36年(至1938年),届时由中国作价收回,或营业80年后无价归还中国。至于同日本签订的安奉铁路条约则规定经营15年(至1923年)即由中国作价赎回。对于这些年限规定,日本无意遵守,1915年日本所提出的“二十一条”蛮横地要求将南满安奉二线展期至99年,虽始终遭到中国方面的坚决反对和不予承认,但日本一直强行霸占。这说明日本对华铁路投资是同其整个侵华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
满铁设正副总裁各1人,理事7人,监事5人。在寺内正毅任日本首相后,满铁取消了正副总裁制,由关东都督“统裁”满铁业务,并由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过了若干年后又恢复了总裁制。
从表0-10可以看到,满铁首脑有的任期长达5年,有的却只有1年多,甚至几个月。涉及满铁首脑人事变动的因素很多,诸如满铁隶属关系的变动、官员的升降调动等,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满铁作为日本的国策机关,日本当局必然根据其具体政策不断变化的需要,来任用最合适的执行者。例如山本条太郎任职前,日本面临产业立国和移民问题,此两者与我东三省关系极大,山本任职,即负有上述使命。
1912年末,公司职员共4253人,执事共16236人(其中日人7666人,华人8570人),总计20489人,1930年末发展到3万余人,1944年9月更发展至近40万人,其中日人约13.9万人,华人25.9万人。满铁还录用各界“名流”作为“特约人员”。它这么做,一则更便于它自我炫耀,二则是为了让这些“特约人员”为其出谋划策。特约人员的人数在1926年为142人(其中调查部23人),在太平洋战争时期一度超过2000人。
满铁的设备十分先进,其特快列车时速超过130公里。满铁总部有600台打字机在不停地工作着;电话装有自动拨号盘,不用接线就可立即通话;大豆的收购数量、运输里程、运费等均以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制造的电子计算机的穿孔卡片系统来处理。满铁职员中持有俄语二等合格证的有4500人,至于不会说汉语和英语的,则几乎一个也没有。任何日本人到满铁工作,必须参加汉语考试,分为一、二、三等。三等及格者发给奖励津贴5日元;如果三等不及格,则永远是“准职员”待遇。当时在日本高等文官考试及格,进内务省工作的人每月工资75日元,而他如能进满铁工作,工资却有80日元,外加50%的外地津贴,共120日元,待遇十分优厚。
满铁创办时,资本拟定为2亿日元,分100万股,每股200日元。创办章程规定,“股份所有者,以中日两国政府及中日两国人为限”,这是日本杜绝其他外国插手满铁的一个措施。根据这一原则,日本政府认50万股,合1亿日元,以日本继承俄国的现成的铁道、煤矿和附属财产折价充当;另外1亿日元,由中国政府及中日两国民间募集。中国政府没有认股,中国民间认股者也属寥寥。日人应募虽较踊跃,但一时间要筹措那么大的一笔资金,在日本当时的经济条件下,也很困难,因此就采取了借外债的办法。日本在英国伦敦借债数次,1907年、1908年和1911年在伦敦所发行的债券,达1400万英镑,到1914年还欠1200万英镑,其中600万英镑年息5厘,600万英镑年息4厘半。公司所欠债务,约合12000万日元。公司从借债中实收108640241日元。借债额同实收额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借债时要按面额打九八扣或九七扣的缘故。至于日本民间出资,到1914年底止,仅2400万日元。
满铁所不同于其他日本国策会社的,不仅在于资本雄厚,规模庞大,还在于它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还是一个对其所经营及附属地区握有行政权的机构。1906年8月1日,日本的交通、财政、外务三大臣发布命令,称:“经政府之许可,关于铁路及附带事业之用地内之土木、卫生、教育等,有行政权。”需要指出的是: 这一行政权的获取并未得到中国方面的同意,完全是弱肉强食的结果。原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第六款规定:“凡该公司建造、经营、防护铁路所必需之地……由该公司一手经理。准其建造各种房屋工程,并设立电线,自行经理,专为铁路之用。”日本帝国主义者把“一手经理”的法文一词歪曲为“绝对的排他的行政权”,从而不顾中国方面的反对,恃其武力攫夺了满铁“附属地”的行政权。日本殖民者于1907年9月公布了“附属地居住者规约”,宣布满铁沿线“附属地”内的住户和租地户必须遵守满铁发布的各项规则,并须向日占当局缴纳税捐。关东都督府则在“附属地”内设立警察机构,维护其殖民统治。满铁“附属地”通过蚕食政策不断扩大,1907年它的面积约为149.7平方公里,以后每十年即差不多扩大一倍。
这样,满铁就俨然成为我东北地区的“国中之国”,成为日本对我国推行殖民政策的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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