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亲爱的三毛
大概是在两年前。我很想写一本关于三毛的人物传记。不为市场的跟风,不为大家口中心心念念的“流浪”之梦,我想写三毛,只是因为她活得真、活得彻底,他的生命有颜色。其实,我们都知道——无依无靠,餐风饮露,流浪这件事情怎么可能是美好的。而对三毛来说,她不但敢用生命去流浪,更有勇气亲手结束这一切。她总是在路上,尘世间的路走完了,就去走下一世。
有一段时间,为了更系统、更真实地还原三毛的一生,我买了一套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三毛合集》,十一册书塞满了一个长方形的大纸盒子,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将每本书的塑封拆掉,极力按捺住内心的狂热与激动,把整张脸贴在了书中的某一页,然后合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气,新鲜的墨香飞到我的鼻里、骨骼里、血液里,馨香溢满心间。
我是喜爱三毛的。
三毛是真实的。小时候的她就已经是一个在性格上我行我素的女孩子,脾气古怪,主意很正。上午不想上课,下午就奔跑在了林间的小路上。她又是极其孤僻的,总是沉默寡言,不爱言语,身边固定的聊天对象不超过三个。初识文字,就如瞥见惊鸿,在爱做梦的年纪,义无反顾地迷上了文学,陶醉于纸墨之间,直至长大成熟,走遍万水千山,去寻心里的那个乌托邦之梦。
三毛是善良的。少女时代的情窦初开,令她早早尝到了相思的滋味。然而,她的爱恨又是那样有期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虽钟情于毕加索、匪兵甲,却也只让他们在自己的生命里描下轻轻的一笔,留待回忆;直到她遇到真正的爱情,化作飞蛾勇敢地扑出,纵然被焚也在所不惜,一败涂地后赫然选择将自己放逐于千里之外,暗自疗伤。
遇到荷西的时候,她不顾虑对方的国籍,却顾虑着他比自己小了八岁的年纪。也是,她去过那么多的地方,哪里都是一样。滚滚红尘,她没有选择接受这份爱,而是继续放逐自己。直到归来,那个说等爱的男孩已经长成一个追爱的男人。
三毛是清新别致的。那个常年荒无人烟,连生活用品都岌岌可危的撒哈拉沙漠,却成就了她与荷西的一段神仙眷侣。婚礼是朴素的,跑了很久,终于在当地的政府走完了程序,她就算是他的了;聘礼也丝毫不华美,没有寻常女儿家的胭脂水粉,她也不喜穿金戴银,荷西送的一个死去骆驼的头骨,就令她感到满载而归。
她用质朴的文字记录下撒哈拉的生活,留下了关于那个地方的无限的回忆。
说她清新,是因为不世俗。翻翻她的文字,看看她的生活,尘世里所有的一切规矩条例,似乎都与她是不相干的,仿若她是活在与我们平行的另外一个时空里。
三毛是怪异的。她穿外形夸张的衣服,梳着有些过时的辫子。然而,不管何时看她的照片,你都会觉得,那正是三毛该有的样子。旁人这样打扮实属滑稽,三毛却穿出了自己的风格。在性情上,有人说她是文艺女青年。诚然,在她的有生之年,四分之三的时光都在流浪,她是真正地让自己活得很任性。但她离开这个世界,却也故意没有多余留下一句。或许是写了半生的文字,她已将所有想说的话说了个干干净净。
无法猜测她在荷西离去之后,是如何独自撑着熬过了剩下的岁月的。她的父亲为她的自杀感到惋惜,却不过分悲恸,他说:“三毛一直相信肉体之外精神世界的存在,她一定是开始了下一世的轮回。”
这样一个传奇性的结局,似乎才是三毛这样的女子应当留给我们的震撼。
三毛是潇洒的。每当听到齐豫唱《橄榄树》和《一亩田》,都能再次感受到三毛在我的灵魂深处,幻化成风雨,坦坦荡荡地行走着。
是的,没有人比她,更适合做歌里那个热衷流浪、素心欢喜的女子了。
三毛是坚强的。虽然她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生命。然而在这滚滚红尘里,世间有万千聪慧灵性的女子,唯独是她教会了我们要爱、要自由,做一朵用灵魂行走在尘世里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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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贾平凹评
有些本来是含义美好的名词,用得滥了,也就变成庸俗不堪了。才子才女满街走是一个例子,银幕、荧幕上的奇女子频频出现也是一个例子。我本来不想把这种已经变得俗气的衔头加在三毛身上的,但想想又没有什么更适合的形容,那就还是称她为奇女子吧。“奇”的正面意思应是“特立独行”,按辞海的解释,即志行高洁,不肯随波逐流之谓也。
———作家梁羽生